腎移植術後護理

腎移植術後護理是指腎移植供者、受者的術後護理,術後護理對供者和受者術後身體和心理的恢復都很重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腎移植術後護理
供者護理,受者護理,

供者護理

1.監測體溫、脈搏、血壓、血氧飽和度、尿量的變化並記錄,若有不適及時就診。
2.觀察腹部傷口輔料有無滲血、滲液。
3.保持傷口引流管、導尿管通暢,並妥善固定。
4.術後6小時內平臥,6小時後可半臥位,24小時後床上適當活動四肢,術後2~3天可下床活動,忌劇烈運動。
5.腸蠕動恢復後,按醫囑進食,給予高熱量、高維生素、易消化的軟食,體重穩定者鼓勵多飲水,保持排便通暢,但需戒除不良飲食習慣,做到均衡飲食。
6.定期隨訪,定期檢查血尿常規、肝腎功能,每1~2年應進行全身健康體檢。

受者護理

1.監測體溫、脈搏、血氧飽和度並記錄,若有異常及時就診。
2.術後24小時內每小時記錄尿量,每2小時總結出入量,24小時後每2小時記錄尿量,每4小時總結出入量。
3.術後臥床3天,移植側肢體可屈曲15°~25°,術後第二天行床上活動。移植側肢體禁止做靜脈注射。
4.腸蠕動恢復後,按醫囑進食,給予高熱量、高維生素、易消化的軟食、飲食均衡,少食煎、炸、乾硬、辛辣刺激性食物,不飲濃茶、咖啡,忌有腎毒性的藥物和補品,鼓勵患者多飲水,保持排便通暢。
5.做好各種管道護理,包括引流管、導尿管、血液透析導管、腹膜透析導管等。
6.做好皮膚、口腔護理,注意個人衛生,勤換衣、勤沐浴,避免去人群密集處,避免接觸花草,不飼養家禽和寵物,以免受到病毒、細菌、真菌等病原體感染。
7.觀察患者精神狀態變化並及時給予心理疏導,必要時遵醫囑套用鎮靜劑和抗焦慮藥物。
8.對術後出現併發症者進行相應護理宣教,取得患者合作,促進康復。
9.抗排斥藥應遵醫囑定時服用,不私自調整藥物劑量或停用藥物。
10. 定期複診,定期檢查血尿常規、肝腎功能、血脂等指標,及時治療各種併發症,並根據血藥濃度調整藥物劑量。術後定期複查時間為術後3個月內每周複查1次,術後3~6個月內每2周複查1次,術後6個月~1年每個月複查1次,以後每2~3個月複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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