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脫遭嫉被害案,發生於134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脫脫遭嫉被害案
- 發生時間:1341年
- 發生時期:元末
- 涉及人物:脫脫
案件記載
脫脫是元末名臣,文武雙全,甚為皇帝倚重。至正元年(公元1341年)官拜中書右丞相,錄軍國重事。至正十四年(公元1355年),張士誠占據高郵,皇帝多次招諭不降,派脫脫統領軍隊前往征討。脫脫在朝廷為人剛直,得罪了不少大臣,中書左丞哈麻乘脫脫不在京師之機到皇后及皇太子處說其壞話,監察御史袁賽因不花等也上奏彈劾脫脫,經反覆劾奏,皇帝也就相信了,下詔罷脫脫之官,回京聽候發落。詔至軍中後,其副將均勸其不可回京,說:“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不要打開詔書,否則就不好辦了。”脫脫說:“天子給我下詔,我若不服從,是與天子對抗,那君臣之義何在?”客省副使哈刺答拔刀自刎,以死相勸阻,脫脫仍執意回京。開始將其安置在淮安,後移到亦集乃路。至正十五年三月,朝廷諸臣認為脫脫謫貶太輕,又羅織罪名,使帝下詔將脫脫流放到雲南大理。十二月,哈麻矯詔遣使將脫脫毒死。七年之後平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