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脂肪栓塞綜合徵是由於脂肪栓子進入血流阻塞小血管,尤其是阻塞肺內毛細血管,使其發生一系列的病理改變和臨床表現。由於脂肪栓子歸屬不同,其臨床表現各異。
臨床表現
脂肪栓塞綜合徵臨床表現差異很大,Sevitt將其分為三種類型,即暴髮型、完全型(典型症狀群)和不完全型(部分症狀群,亞臨床型)。不完全型按病變部位又可分純肺型、純腦型、兼有肺型和腦型兩種症狀者,其中以純腦型最少見。
1.皮下出血
可在傷後2~3天左右,雙肩前部、鎖骨上部、前胸部、腹部等皮膚疏鬆部位出現,也可見於結膜或眼底,傷後1~2天可成批出現,迅速消失,可反覆發生。因此,對骨折患者入院數天內應注意檢查。
2.呼吸系統症狀
主要症狀為呼吸困難、咳嗽、咳痰(經常有血性),但濕性囉音不是特有症狀。典型肺部X線可見全肺出現“暴風雪”狀陰影,並常有右心負荷量增加的影像。但這種陰影不一定都能發現,而且如無繼發感染,可以很快消失。因此,對可疑病例,可用輕便X線機反覆檢查。
3.神經系統症狀
主要表現為頭痛、不安、失眠、興奮、譫妄、錯亂、昏睡、昏迷、痙攣、尿失禁等症狀。雖很少出現局灶性症狀,但偶然可有斜視、瞳孔不等大及尿崩症等,因此,當有些骨折病例出現難以解釋的神經系統症狀時,應懷疑脂肪栓塞。
檢查
1.創傷後3~5天每天定時血氣分析,血常規檢查。
2.胸部X線呈典型的“暴風雪”樣陰影。
診斷
根據臨床表現即可確診。
治療
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一種能溶解脂肪栓子解除脂栓的藥物。對有脂栓征患者所採取的種種措施,均為對症處理和支持療法,旨在防止脂栓的進一步加重,糾正脂栓征的缺氧和酸中毒,防止和減輕重要器官的功能損害,促進受累器官的功能恢復。脂栓征如能早期診斷,處理得當,可以降低病死率和病殘率。
1.糾正休克
休克可誘發和加重脂栓征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儘早糾正。在休克沒有完全糾正之前,應妥善固定骨折的傷肢,切忌進行骨折的整復。否則不但會加重休克,而且將誘發或加重脂栓征的發生。在輸液和輸血的質和量上,須時刻注意避免引起肺水腫的發生,應在血流動力學穩定後,早期達到出入時的平衡。
2.呼吸支持
輕症者有自然痊癒傾向,而肺部病變明顯的患者,經適當呼吸支持,絕大多數可自愈。因此,呼吸支持是基本的治療措施。一般輕症者,可以鼻管或面罩給氧,使動脈血氧分壓維持在70~80mmHg(9.3~10.6kPa)以上即可。創傷後3~5天內應定時血氣分析和胸部X線檢查。對重症患者,應迅速建立通暢的氣道,短期呼吸支持者可先行氣管內插管,長期者應作氣管切開。一般供氧措施若不能糾正低氧血症狀態,應作呼吸機輔助呼吸。
3.減輕腦損害
由於腦細胞對缺氧最敏感,因此腦功能的保護十分重要。對有因腦缺氧而昏迷的患者,應作頭部降溫,最好用冰袋或冰帽,高熱患者尤應如此。頭部降溫可以大大降低腦組織的新陳代謝,從而相應減輕腦缺氧狀態和腦細胞損害。脫水有利於減輕腦水腫,改善顱內高壓狀態和腦部的血液循環。有條件的患者可用高壓氧治療。
4.抗脂栓的藥物治療
(1)右旋糖酐40(低分子右旋糖酐) 有助於疏通微循環,還可預防和減輕嚴重脂栓征所並發的彌散性血管內凝血。但對伴有心衰和肺水腫的患者,應慎用。
(2)腎上腺皮質激素 效果較好。有減輕或消除游離脂肪酸對呼吸膜的毒性作用,從而降低毛細血管通透性,減少肺間質水腫,穩定肺泡表面活性物質的作用,並減輕腦水腫。用量宜大,如氫化可的松,用2~3天,停用後副作用很小。
(3)抑肽酶 其主要作用可降低骨折創傷後一過性高脂血症,防止脂栓對毛細血管的毒性作用;抑制骨折血腫激肽釋放和組織蛋白分解,減慢脂滴進入血流速度;可以對抗血管內高凝和纖溶活動。
(4)白蛋白 由於其和游離脂肪酸結合,使後者毒性作用大大降低,故對肺脂栓有治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