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增量因數

能源增量因數

能源增量因數是生產的能源量減去裝置在壽命期內的能源消費量與裝置在建設期內消費的能源量的比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能源增量因數
  • 外文名:Energy increment factor 
  • 一級學科:工程技術
  • 二級學科:能源技術
  • 定義:能源生產量減去損耗與投入量比值
  • 能源:能夠提供能量的資源
定義,能源,生產能耗,投入能源,

定義

這是生產的能源量減去裝置在壽命期內的能源消費量與裝置在建設期內消費的能源量的比率。

能源

能源是能夠提供能量的資源。這裡的能量通常指熱能、電能、光能、機械能、化學能等。能源按來源可分為三大類:(1)來自太陽的能量。包括直接來自太陽的能量(如太陽光熱輻射能)和間接來自太陽的能量(如煤炭、石油、天然氣、油頁岩等可燃礦物及薪材等生物質能、水能和風能等)。(2) 來自地球本身的能量。一種是地球內部蘊藏的地熱能,如地下熱水、地下蒸汽、乾熱岩體;另一種是地殼內鈾、釷等核燃料所蘊藏的原子核能。(3)月球和太陽等天體對地球的引力產生的能量,如潮汐能。

生產能耗

單位產品或服務能耗是指生產單位產品或提供單位服務所消耗的能源量,它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以及耗能工質消耗的能源。耗能工質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消耗某些工作物質,而生產這些工作物質,需要消耗一定數量的能源,利用這些工作物質就等於間接地消耗能源。另一方面,這些工作物質的使用能夠替代或減少其它能源的消耗,而這些工作物質不屬於通常所指的能源之列。例如,工業用水、壓縮空氣、氧氣、電石、乙炔等。

投入能源

投入能源是建設某系統或設施所需的能源量,建設交通運輸,機場,港口,橋等基礎設施離不開能源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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