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鍵龍

寧波市北侖區小港街道辦事處重點工程辦公室工作人員胡鍵龍在拆遷安置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1年上半年,胡鍵龍作為小港街道支大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拆遷一組人員,在對顧家橋村原支部書記梅某某(已被開除黨籍)戶進行入戶調查、實地丈量、內業調查、計算可安置面積等工作過程中,未認真審查相關資料,錯誤認定梅某某可安置面積為240平方米,並將不符合安置規定的梅某某丈夫王某某計入安置人口中,導致國家拆遷補償資金損失129.69餘萬元。案發前,補償資金已全部追回。2018年3月,胡鍵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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