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濤(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原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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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紅濤,男,漢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高安人,在職大學學歷,1986年1月參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4月,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庭長鬍紅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高安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紅濤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7年8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事件,人物經歷,依法雙開,

人物事件

經中共高安市委批准,中共高安市紀委、高安市監委對高安市人民法院原民事審判三庭庭長鬍紅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胡紅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之便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多名司法工作人員現金,影響司法公正,涉嫌行賄犯罪;在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情節嚴重,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
胡紅濤身為黨員幹部和人民法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膽大亂為,擅權枉法,以案謀私,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畏、不知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

人物經歷

1986年1月至2014年1月,歷任高安市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副科級審判員;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副科級審判員、二級法官;
  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副科級審判員、一級法官;
  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一級法官;
  2019年7月至今,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庭長、一級法官。

依法雙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高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高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胡紅濤開除黨籍處分;由高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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