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傳

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人物出自《宋史》。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胡瑗傳
  • 創作年代:元朝
  • 作品出處宋史
  • 文學體裁:史傳
作品原文,白話譯文,

作品原文

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以經術教授吳中,年四十餘。
景祜初,更定雅樂,詔求知音者,范仲淹薦瑗,白衣對崇政殿。與鎮東軍節度推官阮逸同較鐘律,分造鐘磬各一虞。以一黍之廣為分,以制尺,律徑三分四厘六毫四絲,圍十分三厘九毫三絲。又以大黍累尺,小黍實龠。丁度等以為非古制,罷之。授瑗試秘書省校書郎。范仲淹經略陝西,辟丹州推官。以保寧節度推官教授湖州。瑗教人有法,科條纖悉備具,以身先之。雖盛暑必公服坐堂上,嚴師弟子之禮。視諸生如其子弟,諸生亦信愛如其父兄。從之游者常數百人。慶曆中,興太學,下湖州取其法,著為令。召為諸王宮教授,辭疾不行。為太子中舍,以殿中丞致仕。
皇祜中,更鑄太常鐘磬,驛召瑗、逸,與近臣、太常官議於秘閣,遂典作樂事。復以大理評事兼太常寺主簿,辭不就。歲余,授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樂成,遷大理寺丞,賜緋衣銀魚。瑗既居太學,其徒益眾,太學至不能容,取旁官舍處之。禮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居四五,隨材高下,喜自修飭,衣服容止,往往相類,人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瑗弟子也。嘉祜初,擢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仍治太學。既而疾不能朝,以太常博士致仕,歸老於家。諸生與朝士祖餞東門外,時以為榮。既卒,詔賻其家。

白話譯文

胡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以經術教授於吳地,達四十餘年。
景祜初年(1034),朝廷改定雅樂,下詔求通曉音律之人。范仲淹特薦舉胡瑗,胡瑗以平民的身份在崇政殿回答皇上的諮詢。之後,和鎮東軍節度推官阮逸一同校定音律,分別鑄造鐘和磬各一。他以一粒黍子的長度為一分,從而製成尺,律的長度為三分四厘六毫四絲,圍的直徑為十分三厘九毫三絲。又以大黍之長累而成尺,小黍之長實龠。丁度等人認為胡瑗所做不合古制,故罷之不用。後授胡瑗為秘書省校書郎。當時范仲淹任陝西經略安撫副史,任胡瑗為丹丹推官。不久胡瑗任保寧節度推官、教授湖州,胡瑗教導學生頗有方法,制定了完備的規章制度,並能以身作則。即使在盛暑天也一定身著公服坐於堂上。師徒之禮甚嚴。胡瑗視學生如子弟,學生們也信任愛戴他如父兄一般。跟隨他學習的常常有數百人。慶曆年間(1041~1048)朝廷興辦太學,派人到湖州學習胡瑗教學之法,並因之製成學規。又召胡瑗為諸王宮教授,胡瑗稱病不上任。後做太子中舍,以殿中丞辭職。
皇祜中期(1049-1053),朝廷又鑄太常鐘磬,派人召胡瑗、阮逸和近臣、太常官議事於秘閣,於是經常做樂事。後又以之為大理寺評事,兼任太常寺主簿,胡瑗推辭不上任。一年以後,授胡瑗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太常鐘磬鑄成後,胡瑗升遷為大理寺丞,皇上賜之以繡著銀魚的紅袍。胡瑗就住在太學,這時他的學生更多了,太學住不下,就租太學近旁的官舍安頓。禮部所錄的官員中,胡瑗的弟子常占十之四五,無論才能高下,他們皆注意修身養性,嚴謹自律。穿戴舉止,也往往相似。別人遇見他們,即使不認識,也都知道他們是胡瑗的弟子。嘉..初年(1056),胡瑗擢升為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這時他仍然管理太學。不久,胡瑗染病不能上朝,以太常博士而辭官,告老還家,眾弟子和朝廷官員在城東門外為胡瑗餞行,當時將此事傳為佳話。不久,胡瑗病終,皇上下詔厚賞其家,並幫助辦理了胡瑗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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