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至5月8日,在鹹豐縣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期間,縣經信局對政治巡察不重視,向巡察組提供的相關匯報材料照抄照搬。鹹豐縣經信局黨組書記、局長凌勇負主要領導責任,縣經信局綜合執法大隊幹部胡煜茹負直接責任。凌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3日,凌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胡煜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