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濤(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原副組長)

胡洪濤(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原副組長)

胡洪濤,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安徽無為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副組長。

2019年6月13日上午,滁州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原副組長鬍洪濤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洪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無為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一審開庭,

人物履歷

1988年07月至1992年04月,任省紀委檢查二室工作人員、科員
(其間:1988年9月至1989年8月,在當塗縣紀委鍛鍊);
1992年04月至1993年04月,任省紀委檢查二室副科級檢查員;
1993年04月至1995年04月,任省紀委紀檢監察二室副科級紀檢監察員;
1995年04月至2002年01月,任省紀委紀檢監察二室正科級紀檢監察員;
2002年01月至2004年11月,任省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副處級紀檢監察員;
2004年11月至2008年03月,任省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其間: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8年03月至2013年12月,任省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4年06月,任省紀委執法和效能監督室副主任;
2014年06月至2014年09月,任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主持機關黨委工作);
2014年09月至2018年09月,任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副組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27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訊息: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副組長鬍洪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25日,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紀委、安徽省監委對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原副組長鬍洪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胡洪濤違反政治紀律,在查辦相關案件和巡視期間,多次與涉案人員和巡視對象私自接觸,接受吃請、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為掩蓋違紀違法問題,多次與他人商討對策,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購物卡等財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胡洪濤身為紀檢監察和巡視幹部,背離理想信念,踐踏職業操守,在辦案、巡視過程中,跑風漏氣、通風報信,充當“內鬼”,以案謀私,搞權錢交易,嚴重敗壞了紀檢監察和巡視幹部形象,嚴重損害了紀檢監察機關公信力,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胡洪濤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審開庭

2019年6月13日上午,滁州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原副組長鬍洪濤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洪濤利用擔任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第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安徽省委第七巡視組副組長的職務便利,在查辦案件時對他人違紀違法行為予以關照並收受賄賂。此外,還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胡洪濤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賄賂總計人民幣532.18萬元、美元0.5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胡洪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胡洪濤進行了最後陳述。
人大代表、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以及被告人親屬等17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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