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欽春

胡欽春(1973年—2014年3月29日),中國共產黨黨員,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陸城派出所民警。

2014年3月29日晚,胡欽春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時遭遇持刀暴力對抗,身中7刀,頸脈被割斷、胸腔被刺穿,並因傷勢過重於當晚22時許離世,犧牲時年僅41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欽春
  • 出生日期:1973年
  • 逝世日期:2014年3月29日
  • 職業:警察
人物經歷,所獲榮譽,

人物經歷

2014年3月29日20時許,宜都市公安局接到民眾報警稱,宜都市第一人民醫院旁建行處有一名民眾被打,值班民警胡欽春和同事朱囑鴉辨太林迅速趕赴現場處置。在一家燒烤店附近,找到涉嫌打人的鄢某等3人。
胡欽春上前盤問時,嫌疑人鄢某拔腿就跑。胡欽春對年長的朱太林說:“你把這兩人看好,我去追。”追趕約300米,至宜都市工人文化宮旁一偏僻小巷內朽影驗,犯罪嫌疑人鄢某突然持刀暴力對抗,致使胡欽春頸部、胸腹部多處受傷,鄢某逃竄。
監控拍到,當時的胡欽春捂著脖子和胸口,步履極為艱難。流血過多、身體十汗只分虛弱的胡欽春對朱太林說:“我沒力氣了,快請求增援,把他抓回來。”這是胡欽春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朱太林趕緊上前扶住他,恥習舉習發現胡欽春的脖子、胸部、腰部多處中刀,警服被血浸透。
胡欽春被緊急送往醫院。經檢查,他身中7刀,頸脈被割斷、胸腔被刺穿。雖全力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於當晚22時許離世,犧牲時年僅41歲。
宜都警方連夜組織警力對鄢某實施圍捕,於3月30日凌晨5時將其抓獲。鄢某供述,胡欽春被捅好多刀後仍不放手,最後他使勁踹開才逃脫。
2014年7月,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民警胡欽春被害一案。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鄢某公然對抗法律,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以精凶蘭腳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鄢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胡欽春犧牲後,當地以他的生平事跡為原型幾辨埋,編排了楚劇《警魂》,不斷在各地促迎蘭巡演,深受各界好評。

所獲榮譽

2014年5月,胡欽春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為烈士。
2014年8月,胡欽春被公安部追授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稱號。
湖北省宜都市委追授胡欽春“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宜昌市總工會追授胡欽春“五一勞動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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