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應魁字鶴清(?-),中國官員,中國江蘇。胡應魁於1803年(嘉慶8年)接替吉壽,於台灣兩度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1807年,他因疾卒於任。 基本介紹 本名:胡應魁所處時代:清朝去世時間:1807年本籍:中國官員 前任:吉壽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1803年上任 繼任:茅琳前任:程文炘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1807年上任 繼任:翟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