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斬監軍御史案,此案發生於西漢武帝天漢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建斬監軍御史案
- 發生時間:西漢武帝天漢年間
- 涉及人物:胡建
- 出處:《漢書·胡建傳》
案件經過
西漢武帝天漢年間,在駐守長安的北軍里,監軍御史私為奸利,竟然拆毀軍營壁壘的牆來開設商店,向士卒販賣貨物。守軍正丞胡建與部下的兵卒約定,於檢閱操練的日子裡假借向御史拜謁,將其逮捕斬首。護軍的諸位校官都感到驚愕,不知所措。胡建隨即向皇帝上奏,報告監軍御史私自破壞營壘、販賣求利的罪狀。並強調說他的罪行如果由普通司法官吏審判,不致於處死;但是依照軍法就構成了死罪。根據《黃帝李法》:“壁壘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而且軍法規定軍正官不隸屬於將軍,可以隨時向皇帝申報將軍的罪過,有權對秩祿在二千石以下的軍官執行判決,因此他將犯罪的監軍御史斬首。武帝覽奏後頒發制令,同意胡建的做法,並對他加以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