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林基金審計是對國營林場、鄉村集體林場、個體林場、生產組戶、林業主管部門等專項基金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 (1)國有育林基金(甲種育林基金)、集體育林基金(乙種育林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及時足額上交,有無截留;(2)負責徵收單位的徵收比例是否正確,有無擅自作主少收、免收或緩收的問題,是否按規定層層上繳各級主管部門;(3)提取基數的木材產量或銷售收入是否真實,有無隱瞞不報、少報、漏報的問題;(4)育林基金的使用是否合規,有無擠占挪用,有無甲、乙種育林基金混同使用,各級主管部門是否及時下撥;(5)育林基金的管理是否科學,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