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法學院

肯特法學院

芝加哥肯特法學院(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在全美法學教育界有著領導地位,作為美國伊利諾依州第二古老的法學院,以其在學術上的卓越成就及學院的創新課程受到業界的廣泛讚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芝加哥肯特法學院
  • 外文名: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
  • 校訓:IIT一貫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 所屬地區:美國伊利諾依州
  • 主要獎項:智慧財產權法專業居全美第5名
  • 地點:芝加哥市中心
學院簡介,發展歷史,學術資源,認證項目,

學院簡介

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早在1936年就獲得了全美律師協會的教育機構認證,並於1951年成為美國法學院協會會員,同時也是美國律師協會榮譽成員。

發展歷史

1969年,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正式併入美國伊利諾理工大學,設有從法學本科到博士的學位。學院秉承IIT一貫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理念,率先設定了法學與金融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合作的雙學位項目,為學生提供更多選擇。
學院位於芝加哥市中心,擁有優越的現代化教學條件。周邊環繞著美國地區法院、抗訴法院、伊利諾州立法院和芝加哥法律中心等諸多聯邦及法律機構。作為美國主要的法律研究中心之一,這樣優越而獨特的地理位置與學術地位,吸引了更多法學界權威人士參與到學院的教學與研究中來,更為學生提供了接觸專業領域頂尖人物以及參與實習的寶貴機會,進一步鞏固了學院在全美法學教育界的領先地位。
在現有的教授團隊中,更可發現美國多屆政府核心法案的主筆和編撰者。
Harold J. Krent: 曾擔任世界銀行、索羅斯基金會、美國行政會議顧問,著名法學教授,IIT 肯特法學院院長 ;
Khairy Tourk :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 世界銀行 / 美國商務部顧問 , 主要研究亞州問題 , 並曾來華和中東講課;
Lori B. Andrews : 曾被 National Law Journal 列為美國百名最有影響力律師之一 , 畢業於耶魯大學 , 曾經執教普林斯頓大學;
Sheldon H. Nahmod : 憲法制定專家 , 民法 1983 版主編者 , 曾多次擔任美國高法、聯邦法院辯案,獲得美國律師協會終身成就獎;畢業於哈佛大學;
Henry H. Perritt : 美國律師協會勞工部部長;福特政府時期擔任勞工部副長,柯林頓政府時期參與草擬電訊通信草案,這一草案後成為 1996 年國會通過的電子信息自由修訂法案的核心部分;
Prof. Tarlock :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委員會( NAFTA )三位特別法律顧問之一 ; 畢業於哈佛大學;
Grame Dinwoodie : 世界智慧財產權委員會顧問,曾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和學者
等等,諸多法學界學者和精英。

學術資源

權威認證
中國教育部認可的首批國外院校之一
美國中北部教育聯盟 North Central Association
美國國際管理教育聯合會 AACSB
美國獨立理工大學協會成員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Technological Universities
美國法學院協會 Association of AmericanLaw Schools, AALS
全美律師協會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榮譽排名
芝加哥肯特法學院的智慧財產權法專業居全美第5名
金融法等均在全美前25名
學位設定與專業方向
Juris Doctor (J.D.) 法學博士
Master of Laws (LL.M.) 法學碩士
Family Law 家庭法
Financial Services Law 金融服務法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國際比較法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國際智慧財產權法
Taxation 稅法

認證項目

/Graduate Certificate Programs
Criminal Litigation
Environmental and Energy La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Labor and Employment Law
Litigation and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Public Interest Law
聲明:上述資料來源於“芝加哥-肯特法學院”官方中文網站,可能不時予以更新。
著作權屬於美國伊利諾理工大學(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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