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學生人數:90左右
中國教育部是否認證:獲得認證
創立背景
國際法律經營大學校(簡稱TLBU)由
韓國著名國際法學家柳炳華教授創立。柳炳華教授目前還擔任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員、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理事會理事、韓國外交通商部顧問委員會主席以及韓國高麗大學終身教授。
20世紀70年代,時任外交官的柳炳華教授取得了法國巴黎第二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學位。在巴黎學習期間,深感於歐洲共同體對歐洲社會經濟發展、區域合作與地區和平的巨大推動作用,柳炳華教授逐漸將在亞洲,特別是東亞地區實現區域合作,進而推動世界和平作為其終生奮鬥的目標。
由於東亞地區政治經濟文化差異較大,區域合作基礎相對薄弱,柳炳華教授認為,實現東亞地區區域合作最有效的方法是對東亞各國未來的社會精英實施共同教育。當他們成長為東亞各國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後,共同的學習生活經歷會將他們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使他們能夠共同為實現東亞地區區域合作、推進世界和平做出積極的貢獻。
辦學宗旨
(一), 促進東亞區域發展,實現持續和平和繁榮昌盛
為了實現東亞的持續和平和共同繁榮,為了達成國際社會的合作與發展,區域性共同體的發展顯得至關重要。然而和歐洲各國不同,亞洲國家在公眾交流和鄰邦合作方面的經驗乏善可陳。區域性合作的欠缺使得東亞國家不能很好地融入世界發展的進程。
在東亞各國選拔年輕的精英進行國際性的教育則成為一條卓有成效的道路,這將為推進東亞區域性合作奠定牢固的基石。未來的國際性人才將具備和平與發展的共識,並在彼此間保持密切的聯繫,這將不僅有利於其各自本國的發展,而且也有利於東亞區域性合作的發展。韓國國際法律經營大學(以下簡稱TLBU)的建立正是以培養這樣的未來國際性人才為根本宗旨。
(二),實現歐亞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TLBU為其所培養的未來的社會精英提供在歐洲學習歐盟法和國際組織法的機會,其在巴黎的分校以實習的形式為學生們提供了這個平台。在
巴黎的實踐性學習將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全球性合作意識。我們安排這樣的跨國交流性學習正是為了促進亞洲與歐洲的文化交流,深化學生對文化多元化的理解。
(三),加強亞美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為了實現世界範圍內的持續和平與共同繁榮,亞洲與美國之間的緊密聯繫無疑是必不可少的。從歷史上來看,亞洲國家,哪怕是鄰邦,在建立區域性合作的問題上一直比較消極和被動,因而美國與亞洲的合作基礎似乎就更薄弱了。
然而問題並不是無法解決。我們向亞洲的優秀學生傳授美國法律知識,為他們提供機會與美國的優秀學生進行文化、學術以及社會性的交流,這樣就能朝著加強亞美之間聯繫的方向邁出實質性的一步,從而在兩大區域之間建立穩固而牢靠的聯繫。TLBU的優秀畢業生將會被送往TLBU在美國的法學院繼續深造,攻讀J.D.(該法學院計畫在近年內建成,期間與美國學生共同學習、生活、交流,學習美國法律體系,了解美國社會、經濟、文化和人民,從而促進亞洲與美洲之間的社會經濟文化的交流與合作。。
基本概況
TLBU組織體系由三個相對獨立的教學科研機構及一個辦事處組成:位於韓國的TLBU首爾研究生院、位於法國的TLBU巴黎研究院、位於美國的TLBU法學院(籌建中)、TLBU駐北京辦事處。
TLBU首爾研究生院始建於1987年,於2001年開始招生,目前主要招收中國、韓國、日本、越南、印度尼西亞、高棉、寮國、緬甸等亞洲國家一流法學院的優秀畢業生,並向所有被錄取的學生提供全額獎學金(學生在校學費、食宿費用全免)。
TLBU首爾研究生院自創立以來,始終與東亞各國一流法學院,特別是中國政法大學、韓國高麗大學、日本早稻田大學、越南國立大學、高棉皇家法律經濟大學,保持著長期而穩固的合作關係。
教育模式
TLBU首爾研究生院以培養碩士、博士研究生為主,通過講授以國際法為核心的系列法學課程進一步提升學生的專業水準,通過形式多樣的價值觀教育使學生具備成長為東亞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所必備的素質。另外,該研究生院的雙博士項目為博士生赴法攻讀法學博士學位(法語)提供全額獎學金及其他幫助。目前TLBU畢業生已在巴黎第二大學、第五大學和第十大學就讀國際法學博士課程。
TLBU巴黎研究院主要負責組織TLBU學生在歐洲的實地考察與學習,為博士生提供在法攻讀法學博士學位(法語)、在相關國際組織實習研究所需的各項支持。通過在巴黎、日內瓦、布魯塞爾、海牙等地開展的實踐項目,學生將有機會在親身感受西方社會文化的同時,切身了解相關國際組織的運作機制,進一步深入研究歐洲區域合作模式。
TLBU 美國法學院將與美國一流法學院合作培養法律博士(J.D.)(籌劃中)。主要招收TLBU首爾研究生院的優秀畢業生及美國本土的優秀學生,並向所有被錄取的學生提供全額獎學金。通過對法律博士課程的學習,東亞學生將在充分學習美國法律的基礎上,深刻了解美國社會及其文化。
課程設定
(一)獎學金
所有TLBU的學生都可以獲得全額獎學金。獎學金包括學費,食宿費以及在北京和巴黎實習的往返機票。學生首次來TLBU報到以及在就讀過程中因私人原因往返首爾和其他城市間的機票由學生個人承擔。
(二)課程
國際法
國際組織法
區域組織法:歐盟法以及東亞區域性組織
國際私法和國際商法
美國法
東亞各國法
其他課程
主要師資
LYOU BYUNG-HWA,校長,高麗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巴黎大學法學博士
JOHN Y.YEE,教授(美籍),耶魯大學政治學學士、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ROBERT FABRIKANT,兼職教授(美籍),賓夕法尼亞大學學士、喬治敦大學博士
STEPHEN M.CHOE,副教授(美籍),哈佛大學經濟學學士、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法博士
KIM HUUNG-JIN,副教授(韓籍),首爾國立大學經濟學學士、加州大學MBA、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法律博士
FREDRIC FAVRE,兼職教授(法籍),里昂大學經濟學碩士、法學碩士、MBA、EMBA
BRADY STEELE COLEMAN,兼職教授(美籍),阿默斯特學院學士、哥倫比亞大學博士
SONG JOON-HO,副教授(韓籍),密西根大學經濟學學士、麻省理工學院MBA
THOMAS H.RYOU,副教授(美籍),賓夕法尼亞大學生物學學士、Villanova大學法律博士
附 錄
1. TLBU首爾研究生院主要生源
中國: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
韓國:高麗大學(Korea University)
越南:河內國立大學(Vietnam National University Hanoi)、河內法律大學(Hanoi University of Law)、胡志明法律大學(Ho Chi Minh City University of Law)
寮國:寮國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Laos)
緬甸:仰光大學(University of Yangon)
高棉:皇家法律經濟大學(Royal University of Law and Economics)
印度尼西亞:印度尼西亞大學(University of Indonesia)、天堂天主教大學(Parahyangan Catholic University)
日本:早稻田大學(Waseda University)
2. TLBU 實踐項目
北京:每年冬季,主要針對非中國學生;包括中國法律講座、法庭審判旁聽、檢察院觀摩及座談、與中國政法大學學生的交流活動、中國文化體驗。
巴黎:每年秋季,針對二年級研究生。包括地方政府觀摩、法國社會文化考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觀摩及法語學習。
海牙:國際法院(ICJ)、國際刑事法庭(ICC)觀摩座談。
日內瓦: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UN)、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國際勞工組織(ILO)、國際電信聯盟(ITU)觀摩座談。
布魯塞爾:歐盟總部(EU)觀摩座談。
紐約:聯合國總部。
華盛頓:白宮、國會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