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和統計工作規劃,貫徹實施國家統計體制改革方案,組織、領導和協調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東縣統計局
- 地點:肥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和統計工作規劃,貫徹實施國家統計體質改革方案,組織、領導和協調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人口、農業、經濟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抽樣調查以及貧困人口監測等其他專項調查。審批縣直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三)統一管理、核定、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開展社會經濟發展評估工作,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服務市場。
(四)蒐集整理各行業主管部門統計資料以及兄弟縣區、全市、全省和全國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預警和統計監督,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決策諮詢建議。
(五)負責全縣經濟運行情況考核資料的蒐集、匯總、審核、上報工作,組織實施鄉鎮經濟運行情況的考核工作。
(六)貫徹執行《統計法》等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貫徹實施,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
(七)負責規劃、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和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考試以及統計人員資格證核發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管理等後勤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信訪穩定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管理統計系統內部信息網站和面向社會的外部統計信息網站;負責統計歷史數據建檔和日常管理;負責網上發布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等綜合性統計信息;負責管理統計信息披露的具體事務;進行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實施情況,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
(二)綜合統計科(縣經濟運行綜合考核辦公室)
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建立巨觀預警系統,提出巨觀分析報告;負責統計新聞和統計信息工作,定期發布統計公報;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綜合性數據的使用和提供;編輯《肥東縣國民經濟月度資料》和《肥東縣統計年鑑》等資料;蒐集省、市及兄弟縣區的基本統計資料,為縣黨政領導和有關主管部門提供評價考核肥東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橫向對比資料。
(三)農村統計科(縣農調隊)
組織實施農業(含農、林、牧、漁)統計制度,負責農村住戶抽樣調查、畜禽調查和退耕還林調查等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分析、提供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負責對統計數據的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各鄉鎮農村統計改革工作;負責對全縣農村貧困人口的統計和監測工作以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業交通統計科(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郵電等專業統計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負責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交通、郵電等企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工業、運輸、郵電等統計分析研究、及時提供工業生產和經濟效益方面的統計分析報告。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工業企業的劃型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能源、原材料等統計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負責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分析;組織指導企、事業單位的統計基礎工作;進行能源、原材料的統計分析研究,撰寫統計分析報告。
(五)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縣建築業、房地產和固定資產投資等專業統計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負責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分析;組織指導建築、房地產等企業統計基礎工作;對建築業、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等進行分析研究並撰寫統計分析報告。
(六)社會商貿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縣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外貿業、三資企業、服務業以及勞動工資等專業統計調查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上述統計專業的基礎工作,負責進行統計分析及市場的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