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肥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設辦公室、財務科、工會等多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地區:肥東縣
  • 所屬部門:肥東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殷傳才(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小城市建設、市政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地方性規章草案;研究制訂全縣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和開發區建設管理工作。
(二)參與縣城規劃、村鎮規劃和創建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制定縣城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論證、立項和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縣供水、燃氣等公用事業的監管和市場培育;
(五)負責縣城污水處理,道路、綠化、路燈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參與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等創建活動。
(六)負責各類城建檔案收集和管理;
(七)負責指導協調村鎮建設管理工作,綜合指導城鄉建設信息工作;
(八)負責直屬單位人事、勞資調配及退休人員管理和職工繼續教育;負責工委系統各單位計畫生育指導與管理;負責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及信訪穩定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殷傳才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建設系統政務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負責新聞宣傳、信息報導、重要文稿起草和會議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重要會務、公文處理、印章管理、信息及信訪、文書檔案、保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城市建設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建設規章、規劃和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落實行業有關政策、研究制定本行業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地方規章的起草、審查和報批,並負責解釋、清理、彙編工作;指導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理論學習和職工教育;負責機關行政費用支出、國有資產、車輛管理、治安保衛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處理;會同有關科室負責外事、雙擁工作。負責全縣建設系統年度城建計畫統計工作;
財務科
負責城鎮維護費及各項資金的計畫編制、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經辦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會計統管工作;協助上級或有關部門做好財務、資金的審查、審計、稅務工作;負責財務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參與研究年度城建計畫和城市投資計畫,負責城市建設項目庫編制工作;負責編制、下達城市建設維護改造經費和行政事業經費支出年度計畫;負責上級補助資金的爭取和撥付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固定資產投資的編報工作;參與城建收費項目制定,安排銜接城市建設項目的城市建設資金。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對局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行使巨觀調控、指導、監督職能。
工會
負責履行工會四項基本職能,制定工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人事科
負責管理建設局縣管領導班子和幹部,負責局管單位領導班子調配、管理和獎懲,選拔培養後備幹部;負責企、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調整和改制工作;負責年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轉業退伍軍人接收安置;負責本縣各類經濟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上報,及建設各類執業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管理局管幹部和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和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人員;負責幹部培訓、繼續教育及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崗位培訓。
村鎮科
指導村鎮綜合開發和村鎮建設的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村鎮建設試點;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村鎮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市政設施、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負責聯繫、聯絡村鎮工作,負責對全縣危舊房改造進行政策宣傳、技術指導。
建設科
貫徹執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市政設施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制定縣城公用基礎設施養護、維修和施工的年度計畫,負責承擔縣城主幹道的養護、維修和縣城排水設施疏通維護;負責承擔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的養護和管理;負責縣城區規劃範圍內各類市政附屬設施的管護和維修;受建設行政部門委託,負責監管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破挖道路清理和恢復情況監管;指導和服務鄉鎮做好市政道路養護和管理。
質監站
負責監督全縣市政工程的質量安全工作,管理局系統安全生產。負責組織國家、省、市、縣有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擬訂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及各項工程評優活動;受理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投訴,組織、指導、協調投訴查處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