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裂變

股裂變通常指對上市公司資產和負債進行分割,將原一家上市公司分立形成兩家上市公司並分別獨立上市的行為,公司原股東從原來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變成持有新的兩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股裂變
  • :對上市公司資產和負債進行分割
  • 補充:一隻股票裂變成了兩隻或者多隻
  • 根據: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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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裂變概念

一隻股票“裂變”成了兩隻或者多隻。
在美國和香港等成熟市場,均有健全的分立制度和成功的操作案例。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成熟、上市額度的取消、公司經營的多角化,將會有上市公司拉開分拆型資本重組的序幕。與美國各州、歐盟主要成員國的相關立法和判例相比,我國上市公司分立的法律規範過於原則,可操作性較差,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股裂變題材

一隻股票“裂變”成了兩隻,股價從3.87元飆到了8.64元——就像“核裂變”反應一樣,A股首例分立上市個股ST東北高(600003)也爆發出了驚人的能量。昨天,由原ST東北高分立上市的龍江交通(601188)和吉林高速(601518)在上交所掛牌交易,結果雙雙被爆炒,吉林高速收盤上漲140.22%,龍江交通收盤上漲108.65%,總股價比ST東北高停牌前的3.87元高出232.2%。
變相“10送10” 龍江交通和吉林高速分家
上證所昨天多了兩隻新股,龍江交通(601188)和吉林高速(601518),這是由原來的ST東北高(600003)“裂變”出來的。 2010年2月10日經證監會核准,ST東北高分立為龍江交通和吉林高速,每股東北高速轉換為一股龍江交通股份和一股吉林高速。這也是A股首例一家上市公司一分為二,重新上市的案例。

股裂變的法律依據

依據我國《公司法》允許公司分立的存在。該法第7章用4個條文對公司分立的條件和程式作了原則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原國務院證券委與原國家體改委聯合頒發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也都明文允許上市公司的分立行為。原外經貿部和國家工商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的規定》更是明確適用於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分立。這裡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顯然包括外商投資的上市公司在內。此外,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69條之規定,上市公司可以在其章程中載明公司可以依法進行分立的條款。

探索

上市公司一分為二各自上市此前並無先例。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東北高速本次分立是上市公司進行分立的首次試點,但該試點不具有可仿效性。證監會將結合本次案例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分立試行辦法》,待條件成熟時慎重推開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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