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議程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代表大會進行議決的程式。一般為議案的提出,質疑、應答、討論、表決等。股東大會由大會主席主持,負責維持大會秩序,掌握會議進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股東大會議程
- 定義:由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代表大會進行議決的程式
股東大會議程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代表大會進行議決的程式。一般為議案的提出,質疑、應答、討論、表決等。股東大會由大會主席主持,負責維持大會秩序,掌握會議進程。
股東大會議程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代表大會進行議決的程式。一般為議案的提出,質疑、應答、討論、表決等。股東大會由大會主席主持,負責維持大會秩序,掌握會議進程。大會主席一般由董事長擔任,如董事長沒有出席,可推選其他董事或參...
現公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22年修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 2022年1月5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上市公司行為,保證股東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
大會共分預備會議和全體會議兩個階段。預備會議宣讀了《關於安徽利辛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一致通過了《安徽利辛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第一次會議議程》。4月22日,利辛農商銀行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利辛天昱大酒店13樓會議室隆重召開,來自社會...
由於基金持有人大會通常是由基金董事會或基金管理人負責召集,因而,基金持有人大會的議程也一般由基金董事會或基金管理人確定。如英國法規定,投資信託股東大會的議程通常由董事決定。然而,代表公司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董事將某項決議列入大會議程。董事須在21天之內召集會議,如其未在規定的時間召集會議,申請...
三、經營者團隊與股東共贏 四、連城顧問點評 第三章 股東大會 第一節 股東會會議類別 一、首次會議和年度會議 二、臨時會議和特別會議 第二節 股東會議權力及有效性 一、股東(大)會權力 二、股東大會有效性 三、股東提案及投票 第三節 股東會議管理 一、股東會議議事規則 二、股東大會議程與組織 案例分析—...
三會一層議事規則 就是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組成的議事管理規則。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股東會及其參加者的行為,保證公司決策行為的民主化、科學化,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公司章程...
從目前的有關規定看,該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東。對於該委託書應記載事項,《章程指引》中也作了詳盡的規定。除了規定必須記載代理人姓名(代理人必須為自然人)、簽發日期、有效期等內容外,著重強調的是有關表決權的問題,規定委託書要載明“是否具有表決權”、“分別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項審議事項投贊成、...
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股東會)選舉產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權力,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是股東(大)會代理機構,代表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行使公司管理許可權。會議議程 董事會會議議程 一、會前第一項:會議籌備 1.徵集議案 2.確定會議議程 (1)標題 (2)會議時間 (3)會議地點 ...
擬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於會議召開20日前,將出席會議的書面回復送達公司。 書面通知和書面回復的具體形式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規定。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年會,持有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5%以上的股東有權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公司應當將提案中屬於股東大會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列入該次會議的議程。
(一)向全體股東按照相同比例發出購回要約;(二)在證券交易所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購回;(三)在證券交易所外以協定方式購回。第二十六條 公司在證券交易所外以協定方式購回股份時,應當事先經股東大會按公司章程的規定批准。經股東大會以同一方式事先批准,公司可以解除或者改變經前述方式已訂立的契約,或者放棄其契約中...
王堅,男,耐世特董事會主席,非執行董事。人物履歷 王先生在汽車行業有超過25年的相關經驗。作為董事會主席,王先生主要負責主持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制定議程,並促進董事會與管理層之間的溝通。王先生自2018年1月起任耐世特控股股東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航空工業’)總經濟師;2014年5月至2018年9月擔任航空...
第十九條 董事會應當公正、合理地安排會議議程和議題,確保股東大會能夠對每個議題進行充分的討論。第二十條 股東大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監管機關規定的,應當主動及時糾正或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意見改正。第三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股東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會召集。董事會不履行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監事會不履行職責的,合併持有股份合作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聯名召集。第十七條 股東大會召集人應當在會議召開三日前將會議時間、地點、召集人、主持人、審議事項及議程等事項通知全體股東。第十八條 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