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的理論與制度改進

股東代表訴訟的理論與制度改進

書中有步驟地對日本、美國、德國、英國、法國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針對各國理論和實務領域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了系統性論述。 我國於2005年修訂公司法時,首次引進了股東代表訴訟制度。該制度作為現代公司法制的一項重要制度,在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對於我國來說,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仍是一項剛剛落地的新制度,如何使它在中國的大地上茁壯成長?如何使它為中國公司法制的完善和發展發揮作用?這些都是我國公司法乃至整個商法學界長期關注的問題。 然觀鄰國之日本,自1950年從美國“舶來”股東代表訴訟制度後的60年間,隨著日本商法的一次次修改,日本公司法的許多制度也正悄然發生改變,股東代表訴訟制度在立法和法律適用等層面也出現了一些變化。尤其是2012年日本最新公司法草案也對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作出了新規定,其中不乏值得我們借鑑之處。 本書的譯者梁爽博士是日本神戶大學的法學博士,其長期從事中日商法的比較研究工作,許多成果在國內外法學核心期刊上發表;另一名譯者佐藤孝弘博士是華東政法大學的法學博士,其亦長期從事中日公司法的比較研究工作,並有許多科研成果在國內雜誌上發表。兩名譯者均有深厚的學術功底和嫻熟的外語能力,兩人對公司法的把握和對日本法乃至日語法律用語的理解以及相互間的協作配合成為了這本譯著獲得圓滿成功的重要基石。

基本介紹

  • 書名:股東代表訴訟的理論與制度改進
  • 譯者:梁爽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365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高橋均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3年10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5365X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股東代表訴訟的理論與制度改進/翻譯系列/經濟法律文庫》編著者高橋均。
本書作者的立場也正符合了上述日本法的發展潮流。本書作者作為股東代表訴訟中公司一方的實務經驗人士,為了公司日夜操勞,而本書第1編就日本股東代表訴訟的立法化以及潮流進行了充分說明,接著在第Ⅱ編和第Ⅲ編中就各主要國家的動向進行了介紹。其中,第Ⅱ編對作為日本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母國法的美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進行了全面介紹,並詳細解說了其最近的發展,第Ⅲ編則是對在日本國內仍沒有具體介紹過的歐洲諸國最近該方面立法狀況進行了詳細說明。第Ⅳ編則是在上述基礎研究之上,對日本股東代表訴訟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並對今後的立法進行了大膽的建議。
本書在對股東代表訴訟最新的整體面貌進行介紹的同時,在對具體問題進行縝密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立法建議,實屬寶貴。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一本書中集中了有關股東代表訴訟的最新知識和重要內容。

作者簡介

【作者的簡歷】
高橋 均
一橋大學研究生院國際企業戰略研究學院經營法務方向博士課程畢業。獲(經營法)博士學位。專業領域:商法、公司法、金融商品交易法、企業法務。
【譯者簡介】
梁爽,男,1982年生,上海人,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日本國立神戶大學法學博士,師從日本商法、公司法權威專家近藤光男教授。現任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講師、科學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曾在《法學》、《政治與法律》、《神戶法學》、《國際商事法務》等國內外法學核心期刊獨立發表論文多篇。

佐藤孝弘 男,日本人,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北京大學企業與公司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在美國、英國等國內外發表論文近50篇,其中在中國的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論文近30篇。

趙展 女,1990年11月17日生,外交學院日語與國際法雙學位本科畢業。通過日本語能力測試一級,並獲得日語專業八級和英語專業八級資格證書。2011年作為同聲傳譯參加了“中日韓兒童童話交流”活動,曾於2008年、2004年先後兩次參加了奧運會的火炬傳遞。

李胡興 2007年保送進入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曾獲國家獎學金和北京大學三好學生標兵稱號。2011年保研進入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習。2012年由法學院選拔派往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攻讀商法專業。

殷莉 1989年生,江蘇泰興人。2011年畢業於東華大學日語系,現就讀於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曾獲“東華大學社會工作獎學金”、“華東政法大學二等獎學金”,曾參與上海市大學生創新項目"趣味日本史",擔任上海國際電影節、上海國際電視節外聘評審翻譯。

圖書目錄

前言
緒論
第一編日本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序章
第一章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沿革以及法律規定
第一節戰前的董事責任追究
第二節昭和25年(1950)商法修改和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引進
第三節平成5年(1993)的商法修改及其影響
第二章股東代表訴訟的類型及其特殊性
第一節股東代表訴訟的類型和評價
一、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型(股東、公司VS被告董事)
二、股東代表訴訟的一類(股東VS公司、被告董事)
三、不當代表訴訟(原告股東VS公司、其他股東、被告董事)
四、特殊類型一(原告股東、公司VS其他股東、被告董事)
五、特殊類型二(原告股東、被告董事VS公司、其他股東)
第二節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目的及其特殊性
一、目的和注意點
二、特殊性和問題點
三、不當訴訟的構成要件
第三章平成5年(1993)修改和平成13年(2001)修改
第一節平成5年(1993)修法的意義和新課題
一、平成5年(1993)修法的意義和訴訟的實際狀況
二、對於不當訴訟的擔憂和申請法院責令對方提供擔保的制度
第二節平成13年(2001)修改內容和評價
一、平成13年(2001)修法的由來和經過
二、董事的責任減輕制度
三、股東代表訴訟的和解
四、公司作為被告董事的訴訟輔助參與人參加訴訟
五、向董事公告、通知起訴
六、平成13年(2001)修法的評價
第四章股東代表訴訟與日本公司法
第一節日本公司法制定之前的動向
第二節法院駁回制度的引入
一、日本公司法框架下法院駁回制度的要件及意義
二、今後的課題及評價
第三節不起訴理由書制度的引入
一、以往的先訴請求程式的概要及問題點
二、不起訴理由書制度的內容及意義
三、不起訴理由書制度運用上的注意點
四、今後的課題及評價
第四節公司併購重組時原告適格問題的再考量
一、修改的背景及內容
二、修改的注意點
三、多重股東代表訴訟及今後的課題
第五章本編小括
第二編美國股東代表訴訟及其對日本的啟示
序章
第一章美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沿革
第一節生成期
第二節發展期
第三節法律規範的變遷
第二章法律制度結構帶來的特色
第一節原告股東的充分代表性
一、充分代表性的理論根據與規定
二、涉及原告股東充分代表性的判例
三、原告股東充分代表性的意義與評價
第二節當時持有股份原則
一、有關當時持有股份原則的規定及其制定背景
二、有關當時持有股份原則的判例法
三、當時持有股份原則的意義與評價
四、當時持有股份原則構成要件的緩和
第三節小結
第三章股東代表訴訟的適用特點
第一節訴訟費用
一、美式規則
二、股東代表訴訟與訴訟費用
第二節訴訟駁回制度
一、股東代表訴訟的程式
二、訴訟委員會
三、商業判斷規則
第三節和解
一、原告股東與被告董事之間的和解
二、公司與被告董事之間的和解
三、法院認定和解的標準
四、和解的意義與程式保障
第四節股東代表訴訟與費用擔保規定
第五節小結
第四章日美股東代表訴訟的差異以及對日本法的啟示
第一節日美股東代表訴訟的差異
一、被告董事、訴訟請求和公司訴訟地位方面的差異
二、原告適格的差異
三、訴訟中止制度的差異
四、證據開示制度的差異
第二節對日本法的啟示
第五章本編小括
第三編歐洲各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新舉措
序章
第一章德國的股東代表訴訟
第一節德國的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節對董事的責任追究
一、從前的規定
二、引進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經過
三、2005年施行的《股份法》修改
第三節德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特色和今後的課題
第四節小結
第二章英國的股東代表訴訟
第一節股東代表訴訟的起源
第二節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變遷
一、Fossv.Harbottle案的原則
二、法律委員會的建議
三、貿易工業部及最終報告書的改革方案
四、2006年的英國《公司法》修改及其特色
第三節英國股東代表訴訟今後的課題
第三章法國的股東代表訴訟
第一節法國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一、法國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概要和特色
二、個人行使的公司訴權
三、公司訴權和強制(引入)訴訟
第二節法國的監督管理體制和股東代表訴訟
第四章歐洲各國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對日本法的啟示
第一節歐洲各國與日本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不同
一、前置程式的差異
二、法院介入的差異
第二節對日本法的啟示
第五章本編小括
……
第四編日本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改革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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