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文斌(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政府原副區長)

肖文斌(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政府原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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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文斌,男,漢族,1975年1月出生,湖南省衡南縣人,本科學歷,1997年9月參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衡陽市蒸湘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2020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文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衡南
  • 出生日期:1975年1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公開通報,曾獲榮譽,

人物履歷

1997.09-1999.06衡陽市公安局江東分局刑偵大隊科員
1999.06-2001.06衡陽市公安局珠暉分局刑偵大隊掃黑中隊中隊長
2001.06-2002.04衡陽市公安局珠暉分局荷花坪綜治辦主任
2002.04-2010.03衡陽市公安局珠暉分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2010.03-2012.11衡陽市公安局副處級幹部、南嶽公安分局政委
2012.11-2016.08衡陽市南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08-2016.11衡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6.11-2019.05衡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9.05-衡陽市蒸湘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4月30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肖文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衡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12年至2020年,肖文斌在擔任南嶽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衡山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和蒸湘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其表弟徐某某在承攬公安系統的工程項目中“提籃子”居間協調、提供幫助,徐某某從中總計獲利27萬元。肖文斌縱容、默許其妻子朱某某利用其職務影響力,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崗位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錢物。肖文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肖文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8月,肖文斌因犯受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

曾獲榮譽

肖文斌涉先後榮立1次一等功,3次二等功,15次三等功,12次嘉獎,12次榮獲公安部、省、市級榮譽稱號。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人民警察”;被省公安廳授予“全省優秀人民警察”“湖南省破案辦案能手”;被衡陽市政法委授予“衡陽市人民滿意民警”;被團市委授予“衡陽市五四青年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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