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定明

肖定明

肖定明,男,漢族,1954年12月出生,通城馬港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通城縣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2018年6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開除黨籍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定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4年12月
  • 出生地:通城馬港
個人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個人履歷

1972年12月起為通城縣馬港中學教師;1975年7月起先後任通城縣九嶺公社幹事、秘書、黨委委員、九嶺區委秘書; 通城縣何婆橋鎮黨委書記、馬港鎮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 通城縣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通城縣委政研室副主任、社教辦主任; 通城縣大坪鄉黨委書記; 通城縣政府辦公室主任;通城縣委常委;通城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通城縣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等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13日據鹹寧市紀委監委訊息:鹹寧市通城縣政協原副主席肖定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18年6月7日,,據鹹寧市紀委監委訊息:經鹹寧市委批准,鹹寧市紀委監委對通城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肖定明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肖定明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在企業兼職取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肖定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鹹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鹹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肖定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由鹹寧市監委依法對其退休待遇作出處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鹹寧市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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