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學強(湖南省長沙市寧鄉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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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學強,男,漢族,1966年6月出生,湖南寧鄉人,本科文化,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寧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21年2月8日,據長沙市紀委監委訊息,肖學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學強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寧鄉
  • 出生日期:1955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雙開處理,

人物履歷

1986年7月至1996年2月,先後在寧鄉縣公安局道林派出所,縣公安局刑偵隊、預審科,縣公安局雙江口派出所工作;
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任寧鄉縣公安局雙江口派出所所長;1998年2月至2004年7月,任寧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政治教導員;
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寧鄉縣公安局副局長;
2004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寧鄉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0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寧鄉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寧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9年4月2020年,任寧鄉市公安局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8月17日,據長沙市紀委監委訊息,肖學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寧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理

2021年2月8日,據長沙市紀委監委訊息,經寧鄉市委批准,寧鄉市紀委監委對寧鄉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肖學強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學強違反政治紀律,先後多次與他人進行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紀律,違規收受、贈送紅包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和干預行政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職權、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肖學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寧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寧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肖學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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