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縣財政局

肇源縣財政局是肇源縣政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會計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源縣財政局
  • 地點:肇源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部門介紹,內設機構,

部門介紹

(二) 編制全縣年度預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並組織預算執行分析及其各類報表;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實行預算內外收支統一管理,綜合運用地方財力;會同有關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管理收費罰沒票據。
(三) 管理全縣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劃》、《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審核自籌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來源。
(四) 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縣級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製費;負責管理科技三項費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監督和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五) 執行國家頒布和擬定本縣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編制縣級年度國有資產經營預決算,擬定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指導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和財產評估業務。
(六) 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七) 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辦理和監督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和日本輸出銀行貸款以及融資租賃特定貸款轉貸業務。
(八) 貫徹執行《會計法》,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培訓財會人員;參與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並負責考試的培訓工作。
(九) 監督全縣財政收支和縣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政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進行稽查,開展治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工作。
(十) 制定財政幹部培訓計畫;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一)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財政工作情況綜合、督辦、文書、後勤服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擬定全縣財政教育規劃和培訓計畫;組織開展全縣財政系統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培訓工作的評估;指導全縣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系統教育培訓統計工作;承辦系統內幹部考核、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辦理職工離退休手續等工作。
二、預算股
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管理,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負責全縣及縣本級預算收支管理,統一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代縣政府起草全縣及縣本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報告,監督、分析、匯總預算執行情況,並接受人大的諮詢監督。
(三)文教行政股
負責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四)企業股
負責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國有企業財務制度;負責工業、交通、商業、糧食等企業的財務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權屬界定、登記、轉讓;負責管理糧食、棉花、食糖、豬肉、化肥等專項儲備資金,糧食、棉花、副食品風險基金、糧油轉向經營資金等政策性補帖、軍糧價差補貼和專項支出;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項改革工作並相應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五)鄉財股
負責研究和制度全縣鄉鎮財政建設規劃,制定鄉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單位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指導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六)農財股
負責管理農業企業、事業財務;管理縣直農口部門事業經費,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農口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參與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七)社會保障股
負責參與管理縣直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參與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基金、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八)農業稅徵收管理股
負責全縣農業四稅徵收及政策落實工作;參與研究擬定地方稅收政策及其實施方案;提出稅制改革、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稅費改革工作;參與提出農業稅政策性和災害性稅收減免補助指標事項;監督地方稅收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九)綜合計畫股
負責擬定財政體制改革規劃和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參與住房、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度調整改革的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審批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制定;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資料庫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財務監管;擬定彩票管理制度及發行計畫,監督彩票發行。
(十)會計管理股
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全國和擬定全省性會計管理法規、制度;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會計電算化管理及會計人員培訓、發證、簽證工作;負責全縣會計賬簿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財政監督股
負責擬定全縣財政稽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檢查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監督局各內設機構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對全縣財政系統的監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二)統計評價股
負責組織建立全縣國家投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監測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及會計報表的統計、匯總、監測和分析工作,組織開展企業評價工作,建立資料庫;制定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對政府指定的國家投資企業占有、使用的國有資本增值、保值或減值結果進行計算、核實確認;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有經濟發展規劃和國有經濟調整的建議;負責擬訂全縣清產核資的政策以及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日常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統計評價和清產核資信息資源網路體系。
(十三)資產管理股
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全縣綜合性國有資產管理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產權變動審批、財產清查登記、資產占有統計及轉作經營資產的收益使用的監督;負責資產的審驗登記、產權界定、股份設定、產權轉讓等運營使用權的審批及經營收益使用的監督和資產占用費的具體管理;對資本運營機構重大決策和年度經營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負責國有資本運營機構及權屬企業的國有股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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