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高要區衛生健康局

肇慶市高要區衛生健康局

肇慶市高要區衛生健康局是肇慶市高要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高要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肇慶市高要區廣新一路139號 
  • 所屬地區:肇慶市高要區
  • 所屬部門: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擬訂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衛生健康人才下沉基層。
(十二)負責制訂中醫藥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中醫藥醫療、預防保健、科研等業務,推動中醫藥強區建設。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開展全區無償獻血活動,確保臨床用血和血液安全。開展醫學會日常工作。指導區紅十字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何榮強(局黨組書記、局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主持局黨組、局以及局直屬機關黨委全面工作,聯繫區人民醫院。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開展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規劃發展與財務股。承擔健康高要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衛生健康的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和審批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衛生健康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投入機制。
(三)信息化與宣傳股。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信息發布和對外宣傳等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與監督股)。承擔依法由本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統籌行政職權的承接、下放、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區衛生健康事業相關政策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五)體制改革股。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貫徹執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股(食品安全監測評估股)。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七)醫政科教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及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開展委託培養醫學學生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參與醫療援外工作。
(八)基層衛生健康股。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等工作。
(九)衛生應急股。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協調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處置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組織協助開展全區無償獻血活動。
(十)老齡健康與家庭發展股。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婦幼健康股。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二)職業健康股。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三)中醫股。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及相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中醫藥強區建設,建立完善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組織開展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科研成果及適宜技術推廣套用。參與制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以及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實施,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工作。
(十四)愛衛辦。負責全區愛國衛生運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等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人事股。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民營醫院和衛生社團組織聯合黨委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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