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肇慶市高要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高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肇慶市高要區和平路75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辦法,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落實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承擔表彰獎勵等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案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安全、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計畫,建設科技創新強區重大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技術預測、科技發展計畫研究。承擔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工作。指導做好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負責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承擔科技扶貧工作。
(二)高新技術與農村科技股。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產學研結合、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組織申報工作,協助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協助開展肇慶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認定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擬訂區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全區基礎與套用基礎研究計畫、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主動對接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配合做好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基地規劃建設。推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科學數據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安全生產等民生科技領域進步與協同創新。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專業鎮技術創新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畫。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三)科技服務與管理股。承擔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科技創新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協調實施,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開展科普宣傳,提出激勵科技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全區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創新調查、科技統計和科技形勢分析相關工作。承擔科技培訓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協調推動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等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建設工作,配合做好科技管理平台建設,承擔全區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促進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協助建設管理市級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承擔科學技術獎勵、創新創業大賽、科技創新券、科技專家庫等工作。擬訂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指導全區生產力促進機構工作。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計畫、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參與國際科技合作交流。牽頭組織開展本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組織參與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外國和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推動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以及重點外國和港澳台專家聯繫服務機制。組織推薦中國政府友誼獎專家工作。協助做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外國專家短期來我區邀請、外籍和港澳台高層次人才認定等相關工作。擬訂引進國(境)外智力計畫和政策措施。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區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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