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旅遊發展局

肇慶市旅遊發展局

根據《中共肇慶市委、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肇發〔2009〕24號),設立肇慶市旅遊發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上級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旅遊發展局
  • 地區:肇慶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我市旅遊業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和推進旅遊綜合改革,協調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節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引導休閒度假,協調和推動國民旅遊休閒計畫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我市旅遊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落實;組織市內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引導旅遊產品開發和旅遊製造業發展;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負責國內、國際旅遊合作與交流事務。
(五)協調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工作,依法負責有關旅遊業務的審核、審批、報批和出入境旅遊管理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七)管理星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等直屬單位。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發展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搞好局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協調各科室的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文秘、保密、機關後勤、接待管理和上下聯絡工作;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研究全市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旅遊行業統計和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行業管理科(掛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牌子)。
負責全市旅遊企業的業務指導、行業管理與服務質量標準化建設;承辦國內旅行社及分支機構和營業部的審批工作;承辦旅遊飯店星級評定和旅行社資質評定的審核、審批、報批和出入境旅遊管理工作;管理旅遊市場、協調旅遊價格,組織旅遊監察及服務質量監督檢查;負責旅遊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旅遊安全、預警、應急、保險、衛生管理;承擔旅遊節慶活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誠信體系建設;擬訂並實施全市旅遊行業人才教育培訓的中長期規劃;組織、指導旅遊行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管理旅遊從業人員,承擔導遊員的業務培訓和考試組織工作,負責導遊證年審;指導市旅遊協會等有關旅遊社團的工作。
(三)市場開發科。
宣傳國家有關旅遊政策、法規;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旅遊景區、旅遊企業的市場開發和線路包裝策劃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信息化工作;負責國內、國際旅遊合作與交流事務;引導休閒度假,協調和推動國民旅遊休閒計畫實施。
(四)資源規劃科。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編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旅遊資源普查,擬定全市旅遊資源開發計畫,指導各地旅遊區域、景區(點)的規劃、建設;指導實施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的服務標準;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旅遊產品(商品)開發和旅遊製造業發展;指導旅遊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創建無障礙旅遊區、紅色旅遊和旅遊扶貧等工作。
(五)人事科(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局機關的人事任免、調動、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幹部培訓、黨建、黨員教育、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生、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團、人事、婦女、勞資、紀檢監察等工作;受理本局及直屬單位勞動糾紛、維護幹部職工及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六)財務管理科。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預算和執行管理;對直屬單位的資金使用進行管理、審計、監督。
(七)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及規定,做好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老乾黨支部開展活動;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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