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管轄又稱“部門管轄”、“立案管轄”。司法機關按職能劃分對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分工為: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罪、瀆職罪以及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和決定是否提起公訴。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査。民事訴訟中只有審判管轄,沒有職能管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能管轄
- 外文名:functional jurisd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