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方式

職方式,古代警衛邊防法規名稱。“職方”指國家六部機關之一的兵部中一個所屬機構。 “式”指法律形式。“職方式”,則規定該機關工作活動一些細則、公文程式等。 《唐律疏議·衛禁》引用的一條“職方式”,主要規定警衛邊防與衛士在放烽火時的要求: “放烽訖而前烽不舉者,即差腳力往告之”。意為邊防衛士要認真負責,放烽時,如果前烽不舉則有責任派人通告,以免貽誤軍情,否則施以叛徒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