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預防與警示》是黃河出版傳媒集團,寧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董克仁。本書詳述了各種可能的罪責,主要表現為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經濟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警醒人們避免犯罪,更好地建設和諧社會。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職務犯罪主要表現為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經濟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是腐敗現象最突出的表現。當中國進入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反腐敗鬥爭是關係到我國改革開放的成敗,關係到黨和國家的興衰命運甚至生死存亡的嚴峻挑戰。
作者簡介
董克仁,筆名冬草,漢族,甘肅省隴西縣人。寧夏賀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高級檢察官。銀川市委黨校客座教授,1962年3月出生,1980年9月考入西安陸軍學院。1983年7月畢業後,先後任排長、副連長、指導員、幹部股長、教導員、武裝部副部長等職。1999年3月轉業到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先後任政治部副主任、反瀆職侵權局局長。2005年10月,任永寧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08年12月,任賀蘭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畢業於西安政治學院法律系,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課程班結業。2003年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
從1985年開始先後發表詩歌、散文、言論、通訊報導和法律論文等960多篇。主要著作有《法眼與哲思》《百案法律導航》《魅力賀檢》《賀檢精神》《現代企業法律風險防控》《職務犯罪預防與警示》等。先後為寧夏大學、銀川市委黨校及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宗教界人士等進行職務犯罪預防、職業風險防範、大學生維權、婦女維權、物權法、侵權責任法、中國的檢察制度等講座130多場次,直接聽眾近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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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反貪篇
貪污罪
受賄罪
挪用公款罪
單位受賄罪
行賄罪
單位行賄罪
對單位行賄罪
介紹賄賂罪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隱瞞境外存款罪
私分國有資產罪
私分罰沒財物罪
反瀆篇
濫用職權罪
玩忽職守罪
故意泄漏國家秘密罪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徇私枉法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私放在押人員罪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子監外執行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徵稅款罪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十門退稅罪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同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
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
環境監管失職罪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非法批准徵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放縱走私罪
商檢徇私舞弊罪
商檢失職罪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辦理偷越同(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放行偷越同(邊)境人員罪
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罪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反侵權篇
非法拘禁罪
非法搜查罪
刑訊逼供罪
暴力取證罪
虐待被監管人罪
報復陷害罪
破壞選舉罪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寧夏回族自治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
人民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規則(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
“兩高”《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行賄罪立案標準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