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審訊控制論》是2015年7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尹立棟。
基本介紹
- 書名:職務犯罪審訊控制論
- 作者:尹立棟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7月
- 頁數:318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21436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職務犯罪審訊是指檢察機關為了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相關涉案人員如實供述、陳述案情的偵查活動。
職務犯罪案件的證據較為單一,尤其是對於賄賂案件而言,突出表現為言詞證據。而言詞證據具有主觀性,很容易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發生變化,這就需要考量口供的真實性、客觀性,審訊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在世界各國的刑事司法歷史中,審訊程式大概都經歷了“由硬變軟”的發展過程。尤其是隨著人權保障呼聲的高漲,文明和法治是刑事司法的大勢所趨,審訊方法已經從傳統的身體強制向心理控制轉型,現代法治、文明的訊問方式要求審訊人員必須注重綜合利用各種科學、有效的方法來提高審訊質量和效率。
心理學是職務犯罪審訊的基礎。審訊活動都是圍繞審訊對象的心理活動而展開的,心理施壓的方法永遠是審訊活動的基石。審訊人員只有掌握了審訊對象的心理活動規律,才能知道如何消除審訊對象的消極心理,促使其心理發生轉變。無論是中醫學還是看相學,都是一種心理上的相互影響,在於樹立審訊人員的主導、控制地位。
資訊理論是職務犯罪審訊的升華。職務犯罪的特殊性、隱蔽性決定了審訊對象普遍具有抗審的心理,單純的心理施壓在審訊過程中就是產生刑訊逼供等非法行為的動力源。而審訊的信息傳遞、有效反饋關鍵是要突破審訊對象的心理限制,這個心理限制的突破是建立在良性的溝通基礎上的。審訊的全部活動是在溝通的過程中完成的,審訊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溝通的程度,有效的溝通是審訊的主要目的。因此,審訊資訊理論的本質就是要排除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
博弈論是職務犯罪審訊的殺手鐧。審訊的實踐一再證明:博弈論在辦理職務犯罪窩串案的過程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於普通職務犯罪案件來講,博弈論的運用在審訊中也發揮著有效保障的功能,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博弈論考驗的是雙方的耐力、智慧,更是能力和水平,在心理施壓、信息溝通失效的前提下,運用博弈論往往會產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
無論是心理學、資訊理論還是博弈論等方法在審訊中的運用都是為了審訊人員可以通過最最佳化的決策,通過最最佳化的手段,來實現預期審訊目標,達到預期效果。
審訊作為職務犯罪偵查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不是孤立的,而是與初查、偵查密不可分的。初查是審訊的基礎,也決定著審訊的方向。審訊是關鍵,通過審訊獲取相關的證據來證實犯罪。偵查則是鞏固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來指控犯罪。
作為審訊程式中最重要的因素,審訊人員的偵查意識和能力水平至關重要。司法實踐中從事職務犯罪審訊工作的檢察人員很少受過專業的偵查培訓,與專業化審訊還有不小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審訊的質量和效率。怎樣打造一支符合當代司法文明理念的專業化隊伍是擺在我們面前亟須解決的課題,希望《職務犯罪偵查實務叢書:職務犯罪審訊控制論》的出版能夠進一步促進這方面工作的深入開展,能夠對職務犯罪審訊工作有所裨益。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職務犯罪審訊概述
一、職務犯罪審訊的概念
二、職務犯罪審訊的特點
三、職務犯罪審訊的定位
第二節 職務犯罪審訊的現狀
一、審訊制度的逐漸轉變
二、審訊力量現實的制約性
三、職務犯罪審訊研究現狀
第二章 職務犯罪審訊工作中的人和環境
第一節 審訊人員的品質
一、審訊人員應當具備的品質
二、指揮人員應當具備的獨特品質
三、審訊人員負面心理與矯正
第二節 審訊室的科學設定
一、審訊室的顏色
二、審訊室的空間
三、審訊室的類型
第三章 職務犯罪審訊實用方法和常用策略
第一節 審訊實用方法
一、把握審訊總體
二、審訊具體方法
第二節 審訊常用策略
一、導謊法
二、親情置換法
三、利弊置換法
四、證據出示法
五、矛盾利用法
六、測謊法
第三節 獄偵與審訊
一、獄偵制度概述
二、獄偵的運用
第四章 職務犯罪審訊工作中的心理學及其運用
第一節 審訊與心理學
一、心理學研究概況
二、職務犯罪審訊對象的心理學分析
第二節 審訊過程心理分析
一、審訊對象供述的心理原因
二、審訊過程的心理學剖析
第三節 氣質判斷與表現
一、審訊對象的氣質與審訊
二、審訊對象的表現與審訊
三、審訊人員與藏心術
第五章 職務犯罪審訊中的創造力及其運用
第一節 審訊盲點力
一、審訊盲點力概述
二、審訊盲點力的運用
第二節 審訊直覺力
一、審訊直覺力概述
二、審訊直覺力的運用
第三節 審訊決策力
一、審訊決策力概述
二、審訊決策力的運用
第六章 職務犯罪審訊中的信息交流與溝通
第一節 審訊資訊理論概述
一、資訊理論與審訊
二、審訊資訊理論與審訊心理學
……
第七章 職務犯罪審訊與博弈論
第八章 職務犯罪審訊與控制論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