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精解

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精解

《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精解》是一本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李偉東,魏遠文。本書研究的實踐與理論問題,聚焦於職務犯罪,以案例精解的方式,內容涉及職務犯罪的主體身份認定、職務犯罪的自首立功、贓款贓物沒收,以及貪污犯罪、行賄受賄犯罪、瀆職犯罪等十餘項個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精解
  • 作者:李偉東、魏遠文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4815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專門討論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內容涉及職務犯罪的主體身份認定、職務犯罪的自首立功、贓款贓物沒收,以及貪污犯罪、行賄受賄犯罪、瀆職犯罪等十餘項個罪。本書系統地梳理了職務犯罪的實務熱點與難點問題,釐清了司法實務中判例與學說的衝突,並就法律適用問題給出了較為妥當的解析意見。本書以實務中的疑難問題為導向,視角獨特,對於職務犯罪案件的辦理(特別是刑事辯護)具有很強的借鑑意義。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章 職務犯罪總論
第一節 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的職務犯罪
第二節 國家出資企業中“國家工作人員”的認定
第三節 基層自治組織人員協助政府從事行政管理時國家工作人員的認定
第四節 “公務”與“勞務”的關係——“公務”的多重評價功能
第五節 受委託、管理國有資產的人與國家工作人員的界分
第六節 職務犯罪“主動投案”的認定
第七節 如何判斷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線索
第八節 立功成立的時間性要件
第二章 貪污、受賄
第一節 職務犯罪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第二節 貪污罪的“利用職務之便”——兼論貪污罪與財產犯罪的界限
第三節 貪污罪與私分國有資產罪的界限
第四節 黨校教授斡旋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能否認定為受賄罪
第五節 國家工作人員撮合下屬公司間合作並收取款項能否認定為受賄罪
第六節 具有情人關係又有請託關係的,收受款項的行為能否都認定為受賄罪
第七節 借用汽車等借用型受賄與民事借用關係的界限
第八節 國家工作人員實際出資後收受分紅款能否認定為受賄罪
第三章 利用影響力受賄、行賄犯罪
第一節 職務犯罪與保護民營經濟、民營企業家
第二節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關係密切的人與共同利益關係的人
第三節 單位行賄罪“單位意志”的認定以及內設機構犯罪
第四節 單位犯罪、罪數及影響司法公正要素的判斷
第五節 行賄罪的共犯與介紹賄賂罪的界限——兼論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第六節 行賄罪適用的時間效力問題及量刑的妥當性判斷
第七節 單位犯對單位行賄罪的基準刑確定——重罪對輕罪法定刑的封鎖
第四章 挪用公款、瀆職犯罪
第一節 如何認定挪用公款罪中的“歸個人使用”
第二節 挪用公款罪的法定刑配置與量刑分解
第三節 徇私舞弊型瀆職犯罪“徇私”的判斷以及罪數認定
第四節 瀆職犯罪中的“超越許可權”認定與損失的計算
第五節 法官過失型瀆職犯罪的認定與處理難點
第六節 違法所得的沒收與證明標準——兼論刑事特別沒收制度
後 記

作者簡介

李偉東,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執業律師,工作十餘年,辦理了大量有重大影響的刑事辯護案件。現任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監察和司法諮詢專家,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廣東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秘書長,廣州市律師協會刑事責任風險防控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西南政法大學校友會秘書長等職務。2012年以來,多次獲廣州市律師協會頒發的“業務成果獎”。
魏遠文,清華大學刑法學碩士,曾在廣東省某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十年,獲廣東省檢察機關第七屆十佳公訴人、*佳論辯獎,廣東省檢察機關首批業務尖子,廣東省檢察機關第二屆說理文書一等獎;辦理的“陳鄧昌搶劫、盜竊,付志強盜竊案”入選*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批指導案例。在《北方法學》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多篇,其中《探究我國短期自由刑的非刑罰化路徑——基於實證數據的對比研究》一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刑事法學》2018年第10期全文轉載。
冼聰,執業律師,中山大學法學碩士,2005年進入廣州市某區人民法院從事審判工作,曾任該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期間承辦各類刑事案件逾千件,包括大量疑難複雜和頗具社會影響力的案件,對貪污、受賄、職務侵占等職務類犯罪有較為深入的研究。
王琰,執業律師,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曾先後就職於金融企業、紀檢監察機關,2004年進入廣州市某區人民檢察院,從事公訴工作十餘年,先後任該院主訴檢察官、公訴科副科長等職務,曾兼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智慧財產權犯罪專責小組、金融犯罪專責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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