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大勛(1685~1742年),字元昭,號東岩,清代福建永安市貢川人。
基本介紹
- 本名:聶大勛
- 字號:字元昭
號東岩 - 所處時代:清代
- 出生地:福建永安市貢川
- 出生時間:1685
- 去世時間:1742
個人簡介,官銜,
個人簡介
生於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系聶儆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考取貢生。雍正二年(1724年)任寧波府通判。同年又調常州府通判。他在任內整頓地方治安,扶善鋤強,嚴緝盜賊,治理一年,上司擬將他升任南匯縣知縣,又命他先押解銀36萬兩進京交清。朝廷評價聶大勛為人明白,即被怡賢親王和大學士朱軾選中,命聶到直隸興修水利營田處辦事。
大勛在此5年即將“河曲處開直,太淺處挖深,太狹處挖寬,疏通淤積”。又在王村建石閘,修木閘啟閉。工成後旱澇有備,消除水患。當地農民稱建閘之處為“聶公圍”,以志紀念。王村水利竣工後,大勛又奉命赴豐潤縣橫沽莊開種稻田。他在望馬莊建閘引水,在橫沽挖渠、築圍,用“寓賑於工”的方法,由當地貧民出力興修水利,結果,將40餘頃荒脊土地改造成良田。怡賢親王見聶大勛公正勤練,又委任他到天津審核工程,清查報銷,他“不徇不苛”,核實造冊,據實報銷。
官銜
清雍正七年,吏部又派他任湖北安陸府通判。雍正十一年升任德安府同知,雍正十二年又升任廣東高州府知府。聶大勛在高州府上任後,發現該州梅菉地方有老虎埇一壑,過去曾經開浚,但開而復淤,勞民傷財。即上報不可再開。該州過去發生匪案,往往株連良民,胥役即籍此進行敲詐勒索。聶大勛即令各縣,不許牽害良民,被誣者立即釋放,被釋良民對聶有更生之頌。該州有梅菉、銅鼓逕、巡龍、安塘□等4個收稅關口,各附城墟場又有落地雜稅。聶大勛眼看民眾窮苦,就上報只留梅菉、銅鼓逕兩個稅關,其餘撤銷。並立石碑,禁止在此收稅。民眾對聶非常感激。
清乾隆三年(1738年),授予聶大勛中寬大夫,加三級,並署高、雷、廉兵備道印務。他巡歷雷州,查勘東洋堤岸及梅康、遂海二縣堤閘,下令將各堤平高加厚。雷州因遇風災,米價騰貴,聶撥高州倉谷2萬石,運到雷州平糶,救活無數災民。瓊州缺糧需高州調濟,過去慣例,瓊州商人領到買糧證明來高州買谷,出海即到別處賣掉,聶大勛即通知瓊州各縣,要糧船到碼頭驗實後方可註銷,使瓊民受惠。聶大勛以“實心行實政”,做了不少對民有益的實事。
清乾隆七年,他因公赴廣東省城,於十二月二十三日病卒於羊城公署,年5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