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德國豹1主戰坦克

聯邦德國豹1主戰坦克

由聯邦德國研製的主戰坦克,克勞斯·瑪菲有限公司軍械分部和克虜伯·馬克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生產。1965年9月交付聯邦德國陸軍,每輛豹1坦克的價格為93~95萬馬克。1門L7A3式105mm線膛坦克炮,1挺7.62mm並列機槍。一台MB838CaM-500型4衝程V1290°柴油機,在2200r/min時標定功率為610kW(830馬力)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豹1式主戰坦克
  • 國家:德國
  • 類型:主戰坦克
  • 服役部隊德國陸軍
簡介,概述,結構特點,二、武器系統,三、推進系統,四、防護系統,

簡介

國別 聯邦德國
名稱 豹1主戰坦克
Leopard 1 Main Battle Tank
研製單位 波爾舍公司等
Porsche and so on,DE
生產單位 克勞斯·瑪菲有限公司軍械分部和克虜伯·馬克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Krauss-Maffei AG,Ordnance Division;Kruu
現狀 完成生產計畫
裝備情況 澳大利亞(90輛豹1)、比利時(334輛豹1)、加拿大(114輛豹1)、聯邦德國(1845輛豹1A1、232輛豹1A2、110輛豹1A3、250輛豹1A4)、希臘(104輛豹1A3)、義大利(448輛豹1)、荷蘭(468輛豹1)、挪威(78輛豹1)、土耳其(77輛豹1)

概述

1956年,法國、義大利和聯邦德國對設計歐洲新型坦克提出以下技術要求:戰鬥全重30t,單位功率22kW(30馬力)/t,車寬3.15m,車高2.2m,公路最大速度65km/h,安裝風冷多種燃料發動機、105mm火炮和2挺機槍。1957年6月,聯邦德國和法國同意發展一咱滿足上述要求的坦克,除對車寬有爭議外,於1957年7月提出聯合技術性能要求;1958年9月,義大利加入該項發展計畫。
聯邦德國為實現聯合發展計畫,組建了A和B兩個設計隊,法國由坦克武器技術局任總承包商。
聯邦德國A設計隊由波爾舍公司、容格(Jung)、盧瑟(Luther)和約丹(Jordan)、馬克等公司組成。B設計隊包括瓦耐克工程局(Ingenieurbuero Warneke)、萊茵鋼鐵·哈諾瑪格(Rheinstahl Hanomag)公司和亨舍爾(Henschel)公司。炮塔和武器系統由萊茵金屬(Rheinmetall)公司和維格曼(Wegmann)公司設計。
A設計隊於1960年6月完成第一輛樣車,同年8月完成第二輛樣車;B設計隊於1960年5月完成第一輛樣車,同年又完成第二輛樣車。
4輛樣車於1961年初在特里爾(Trier)和梅佩恩(Meppen)試驗場交付試驗,次年4月結束,然後決定集中發展A設計隊的樣車。此前政府還向A設計隊訂購了26輛樣車,向B設計隊訂購了6輛樣車。這樣,第二輪樣車的總數量達到32輛。A、B設計隊的樣車分別安裝維格曼公司和萊茵金屬公司設計的炮塔。這些樣車的主要改進包括裝甲防護、懸掛裝置、10缸柴油機、新型傳動裝置、火控設備和L7式105mm火炮,樣車試驗於1963年初結束。
在第二輪樣車試驗結束之前訂購了50輛預生產型坦克,該坦克用光學測距儀代替了樣車上安裝的試射機槍。聯邦德國和法國從1962年開始對研製的坦克進行對比試驗,但是在試驗之前聯邦德國議會國防委員會決定提前生產本國設計的坦克,並將該坦克命名為豹式坦克。
1963年7月,克勞斯-瑪菲公司被指定為該坦克的主承包商,並接受政府的1500輛訂貨。克虜伯·馬克公司被指定為生產裝甲搶救車、裝甲工程車和裝甲架橋車的總承包商,同時生產少部分豹1坦克。
1964年秋,聯邦德國政府為批量生產該坦克投資15億馬克。
第一輛生產型豹1坦克於1965年9月交付聯邦德國陸軍,當時的生產速度為每2天1輛。1966年初生產速度達到每3.25h 1輛。每輛豹1坦克的價格為93~95萬馬克。
為研製該坦克,從1957年到1965年聯邦德國政府共投入研製經費2.49億馬克,其構成如下:
第一輪樣車(共6輛,其中包括2輛AMX-30坦克) 12035870馬克
第二輪樣車(共32輛,其中6輛未完成) 59579043馬克
預生產(50輛,其中有英國2輛) 72997968馬克
炮塔 17128077馬克
武器 2793199馬克
火控裝置 6884928馬克
發動機 18163825馬克
傳動裝置 1416837馬克
車體 420503馬克
履帶及行動裝置 518299馬克
電氣設備 825535馬克
無線電器材 8578492馬克
潛渡設備 648806馬克
備用部件 17541524馬克
物資保障 14660193馬克
試驗及專用工具 2446151馬克
其他 12351968馬克
該坦克除在聯邦德國生產外,還特許義大利奧托·梅拉拉(OTOMelara)公司生產豹1坦克。克勞斯-瑪菲公司於1979年完成該坦克生產任務,但為滿足希臘和土耳其訂貨需要,於1981年初重新生產豹1坦克。

結構特點

一、總體布置
該坦克車體用裝甲鋼板焊接而成,前部是乘員艙,後部為動力艙。乘員艙右前部位是駕駛員位置,左前位置有炮彈儲存架、通風裝置和三防裝置,加溫裝置在乘員艙右側。駕駛員座椅上方的車體頂裝甲板上開有駕駛艙蓋,艙蓋前有3個潛望鏡,中間1個在準備間可換成紅外或微光潛望鏡。
炮塔為鑄造結構,呈半球型,防盾外形狹長,位於車體中部之上。炮塔內有3名乘員,車長在火炮右側,炮長在車長前下方向,裝填手在火炮左側。在炮塔頂,車長和裝填手各有1個艙蓋。此外,在炮塔左側還設有1個補彈視窗。

二、武器系統

1.主要武器
該坦克的主要武器是1門L7A3式105mm線膛坦克炮,由單內炮管、水平式稜柱形半自動炮閂和炮口抽氣裝置組成。身管長是口徑的51倍,其上裝有熱護套,野戰條件下更換炮管僅需20min。炮彈發射後,炮閂自動打開,同時從炮膛抽出的空彈殼拋入炮閂下面的彈殼收集器。在炮彈上膛的同時,炮閂自動關閉,然後通過電擊發裝置發射。
該火炮發射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時,初速為1475m/s,直射距離為1600m。
2.彈藥
L7A3式火炮可發射加拿大、法國、聯邦德國、以色列、英國和美國製造的105mm炮彈,包括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破甲彈和碎甲彈,均為整裝彈。
該坦克裝有55發105mm炮彈,其中13發炮彈布置在炮塔尾艙中,其餘42發炮彈布置在車體裡,加強員左側的炮彈儲存架是主要儲彈位置。
3.火控系統
車長用的TRP-2A型變焦距潛望鏡為單目式周視瞄準鏡,位於車長艙蓋前的炮塔頂板上,放大倍率可在6×~20×之間調整。車長可以使用該鏡進行觀察、超越瞄準和向炮長指示目標,可採用手動方式改變該鏡仰角,該鏡也可自動地伺服於火炮運動。用紅外瞄準鏡代替變焦距潛望鏡,車長便可進行夜間觀察。
炮長有1具TEM-2A型光學測距儀,測距方式既可以是合像式,也可以是體視式。該測距儀同火炮機械連線,有8×和16×兩咱放大倍率,基線長1.72m,備有計算不同彈種高角的高角凸輪。
炮長還有1具TZF-1A型望遠式單目瞄準鏡,放大倍率為8×,並列安裝在火炮一側。目鏡固定,物鏡隨火炮俯仰,備有確定不同彈種的瞄準角分劃線。
火炮上方裝有XSW-30-U型白光/紅外探照燈,不使用時可以拆下,存放在炮塔後部。在紅外工況下工作時,TRP-2A型車長瞄準鏡最大瞄準距離為1200m,視距大小取決於氣候條件;白光工況時視距為1500m。
4.輔助武器
火炮左側裝有1挺7.62mm並列機槍。高射機槍可以安裝在車長艙蓋上,也可以安裝在裝填手艙蓋上,可以360°旋轉,高低射界為-15~+75°。

三、推進系統

位於車體後部的動力艙裝有包括發動機、傳動裝置和輔助系統組成的動力傳動組件。動力傳動組件備有快速脫開聯軸器,在野戰條件下能使整個動力傳動組件在20min以內完成整體更換工作。
1.發動機
該坦克採用一台MB838CaM-500型4衝程12V90°柴油機,外形呈矩形體,結構採用一缸一蓋,並列連桿、推挺桿傳動、聯身箱體,因而便於拆裝和系列化生產;採用機械增壓和預燃室燃燒系統,總體布置緊湊。在2200r/min時標定功率為610kW(830馬力)。詳見“坦克裝甲車輛發動機”部分。
2.傳動裝置
該坦克採用聯邦德國ZF公司(Zahnraederfabrik Friedrichshafen)(腓德烈斯哈芬齒輪製造公司)的4HP250型液力機械式、帶有雙流雙半徑差速轉向裝置的綜合傳動裝置,有4個前進檔和2個倒檔,每檔有大小兩個規定轉向半徑,由於規定轉向半徑較多,轉向功率損失較少。
3.冷卻系統
冷卻系統主要由風扇、散熱器和水泵組成。在風扇作用下,冷空氣從進氣百葉窗吸入車內,流經散熱器,從排氣窗排至車外。風扇轉速調節器根據冷卻水溫對風扇轉速進行調節,只有當水溫超過規定溫度時風扇才工作。需要對發動機本身加溫時,短路恆溫器則會切斷髮動機與散熱器的通路。
在動力傳動組件兩側各裝1個排氣混合罐,用以混合發動機排氣和冷卻空氣,可使排往車外的排氣溫度大大降低,以減小紅外特徵,降低被紅外探測器發現和跟蹤的幾率。
4.行動裝置
該坦克行動裝置包括每側7個負重輪和7根扭桿彈簧、5個液壓減振器、4個托帶輪、1個帶履帶調節器的前置誘導輪、1個後置主動輪和1條履帶。
負重輪用輕金屬材料製成,輪緣和輪轂用螺檢固定連線在一起,輪緣外掛有膠圈。在第一、二、三、六和七負重輪位置處裝有液壓減振器。車體兩側裝有錐形鈍頭限制彈簧,用以限制負重輪的最大行程。誘導輪和負重輪可以互換。托帶輪交錯配置,第一、三托帶輪支托履帶外側,第二、四托帶輪支托履帶內側。履頻寬550mm,履帶板上掛有橡膠墊,履帶板之間用履帶銷、端部聯接器和中間誘導齒連線在一起。

四、防護系統

1.裝甲防護
該坦克車體裝甲板較薄,只能防爆破榴彈彈片,在近戰條件下,只能防口徑在20mm以下的武器。炮塔為鑄選結構,具有較好的防彈外形,但裝甲較薄,防護性較弱。為提高炮塔防護能力,從1975年開始,豹1A1坦克炮塔增加了禁止裝甲,禁止裝甲分成若干塊,均附有橡膠襯裡,分別裝在防盾、炮塔體兩側和尾部框架外面。豹1A1坦克安裝禁止裝甲後,戰鬥全重增至42.4t。
豹1A2坦克的裝甲防護力有所增強,豹1A3和豹1A4坦克採用新設計的焊接炮塔。非均質炮塔裝甲使這些坦克的防護力有較大提高,炮塔結構也有所變化,取消了炮塔外部框籃,內部儲存空間增加了1.5m3,炮塔防盾為焊接件,呈楔形。
2.三防通風裝置
三防通風裝置安裝在車體前部,可在乘員艙內產生超壓並為乘員提供無毒無塵的新鮮空氣。
3.滅火裝置
車上裝有4個滅火器,其中2個布置在動力艙,配有自動滅火報警開關,當室內溫度升到一定限度時,滅火器可自動打開,將滅火劑噴向著火部位;另外2個滅火器布置在乘員艙,由乘員操作滅火。
4.煙幕彈發射裝置
在炮塔左右兩側上部各安裝一組由4具發射器組成的煙幕彈發射裝置。
各發射器的射向可由乘員在車內控制,成組地電控發射,並可在較短的時間內再裝彈連續發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