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選廠是指把生產工藝和技術經濟上有密切聯繫的工程項目聯合起來進行廠址選擇。在選擇廠址時,把多項工程組織起來,便於統一規劃各項公用工程 (含工礦區內的廠外工程),儘可能統一建立共同使用的電力、運輸、通訊、給水、排水、市政工程和“三廢”治理等設施;統一安排生活區建設和商業服務網點。
對於相互利用原材料和產品協作的建設項目之間,以及在主體項目和配套項目之間,要求能在建設上同步、規模上配套、進度上銜接,以便形成綜合生產能力,保證正常生產。聯合選廠是防止企業搞“大而全”和“小而全”、防止重複建設、提高投資效益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