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號決議,聯合國安理會1991年4月3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1441號協定
- 外文名:The United Nations 1441 agreement
- 時間:1991年4月3日
- 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這是一個關於結束海灣戰爭和實施核查的協定。規定了雙方正式停火的詳細條件,設立了相關保障機制。該決議以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恐怖主義為名,要求伊拉克必須“無條件同意”,在國際監督下“銷毀、消除或解除所有”化學和生物武器及相關設施,必須無條件同意不獲取、發展核武器或相關設施,必須無條件同意,“在國際監督下”銷毀、消除或解除所有射程超過150公里的彈道飛彈和有關的主要部件,以及維修和生產設施。伊拉克不得使用、發展、製造或獲取任何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要求伊拉克充分和無條件地同特委會和原子能機構的武器核查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