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6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63號決議》是1948年12月24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92次會議通過的。為回應斡旋委員會的報告這項決議要求各方停止敵對行動,並釋放印度尼西亞總統及1948年12月18日後拘捕的其他政治犯。安理會還指示斡旋委員會儘快以電報詳盡報告1948年12月12日以後所發生的事,並向安理會匯報各方對本決議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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