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962號決議》是2010年12月20日安全理事會第6458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962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962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日期:2010年12月20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象牙海岸局勢的各項決議,尤其是第1893(2009)號、第1911(2010)號、第1924(2010)號、第1933(2010)號、第1942(2010)號、第1946(2010)號、第1951(2010)號決議及各項主席聲明,以及關於賴比瑞亞局勢的第1938(2010)號決議,
重申對象牙海岸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統一的堅定承諾,回顧睦鄰、互不干涉和區域合作原則的重要性,
祝賀象牙海岸人民於2010年10月31日和2010年11月28日舉行了兩輪總統選舉,參與者人數眾多且行為和平,
最強烈地譴責在象牙海岸篡改人民意願和破壞選舉進程完整性與和平進程進展的種種企圖,
表示嚴重關切暴力升級的危險,回顧象牙海岸領導人負有確保象牙海岸和平及保護平民的首要責任,要求所有利益攸關方和衝突各方以最大限度的克制行事,防止暴力再次發生,確保平民受到保護,
欣見2010年12月7日在阿布賈舉行的西非經共體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機構象牙海岸問題特別會議和非洲聯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第252次會議做出的決定,
注意到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西非經共體)於2010年12月7日決定適用《西非經共體民主與善治規程》第45條有關對象牙海岸實施制裁的規定,包括在另行通知前,取消其在西非經共體所有決策機構中的資格,
注意到非洲聯盟主席2010年12月6日公報,以及非洲聯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2010年12月9日決定在民主選出的總統切實掌握國家權力之前,暫停象牙海岸在非盟所有活動中的參與權,
回顧安理會認可洛朗·巴博總統與紀堯姆·索洛先生2007年3月4日在瓦加杜古簽署的協定(“瓦加杜古政治協定”,S/2007/144),並歡迎其後簽署的四項補充協定,
稱讚布吉納法索總統布萊斯·孔波雷(“調解人”)在支持和平進程以及舉行並完成總統選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讚揚秘書長在象牙海岸發揮建設性作用,重申安理會全力支持秘書長特別代表執行任務,
讚揚非洲聯盟和西非經共體繼續努力促進象牙海岸的和平及穩定,重申安理會全力支持它們,
強調安理會需要對維持和平行動的部署採用嚴格的戰略性做法,因為在衝突各方信守其承諾和義務時大力開展維和行動部署更可能導致持久和平,欣見秘書長打算密切審視所有維持和平行動,並注意到進行應急規劃的重要性,
表示感謝部隊和警察派遣國持續支持象牙海岸和平進程,
意識到聯合國象牙海岸行動(聯科行動)和聯合國賴比瑞亞特派團(聯利特派團)之間有特派團間合作安排,並意識到需要支持聯利特派團執行任務的能力,
再次強烈譴責任何動搖和平進程,特別是用武力動搖該進程的企圖,表示打算若有任何此類企圖,就會毫不拖延地處理有關局勢,
注意到秘書長2010年11月23日的報告(S/2010/600),
回顧其關於婦女與和平與安全的第1325(2000)號,第1820(2008)號,第1888(2009)號和第1889(2009)號決議,關於兒童與武裝衝突的第1612(2005)號和第1882(2009)號決議以及關於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的第1674(2006)號和1894(2009)號決議,
認定象牙海岸局勢繼續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敦促象牙海岸所有各方和利益攸關方尊重人民的意志和選舉結果,鑒於西非經共體和非洲聯盟已承認阿拉薩納·德拉馬納·瓦塔拉為象牙海岸當選總統並承認他如獨立選舉委員會所稱,代表象牙海岸人民自由表達的心聲;
2. 請秘書長,包括通過他的特別代表,酌情推動象牙海岸各利益攸關方之間的政治對話,以確保象牙海岸實現和平,尊重已獲西非經共體和非洲聯盟承認的總統選舉結果;
3. 決定將第1933(2010)號決議規定的聯科行動任務期限延長至2011年6月30日;
4. 決定,聯科行動按第1933(2010)號決議的授權,維持8 650人的總核定人數,其中包括至多有7 200名官兵和參謀人員和192名軍事觀察員,以及至多有1 250名警務人員和8名借調的海關幹事,直至2011年6月30日;
5. 決定授權秘書長除第1942(2010)號決議做出的規定外,將最多增派500人的臨時部署延長至2011年3月31日;
6. 決定授權秘書長除第1951(2010)號決議做出的規定外,將從聯利特派團臨時調至聯科行動的人數最多為三個步兵連和一個由兩架軍事通用直升機組成的航空單位的兵力延期,最多延長四個星期;
7. 申明打算根據第1609(2005)號決議的規定,考慮授權秘書長酌情在聯利特派團和聯科行動之間臨時調動更多部隊,籲請部隊派遣國支持秘書長在這方面的努力;
8. 強調聯科行動必須根據其任務規定,繼續支持象牙海岸和平進程,特別是支持完成尚未完成的工作,包括立法選舉、國家統一、恢復國家在全國各地的權力、前作戰人員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解散民兵、加強法治機構和安全部門改革,以及促進和保護人權,特別注意婦女和兒童的狀況;
9.譴責據報象牙海岸各地仍有侵犯人權和違反人道主義法的事件,包括許多性暴力的施行者仍然逍遙法外,呼籲象牙海岸各方在聯科行動的繼續支持下,確保平民、特別是婦女、兒童和流離失所者受到保護,強調必須將侵權和違法者繩之以法,籲請各方採取適當措施,不施行並避免和防止一切形式的性暴力,重申第1880(2009)號決議第14段至17段;
10. 敦促所有各方為聯科行動和支持聯科行動的法國部隊的行動提供充分合作,尤其是在象牙海岸全境保障其人身安全、安保和行動自由,讓其不受阻礙,隨時通行,包括與行政及國家機構聯繫,以便能全面執行任務;
11. 請聯科行動協同象牙海岸當局,協助為政府和主要政治利益攸關方提供安全保障;
12. 敦促象牙海岸所有相關利益攸關方毫不拖延地在象牙海岸恢復所有非政府媒體的廣播,還敦促它們允許公平和更廣泛地利用媒體,特別是利用國有媒體,並避免利用媒體在民眾中煽動仇恨、不容忍和暴力;
13. 強調聯科行動必須繼續觀察和監測各方繼續遵守2003年5月3日全面停火協定的情況,以防止敵對行動實現;
14. 回顧安理會授權聯科行動根據自身的能力,在部署地區內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執行任務;
15. 重申聯科行動必須執行保護平民的任務,特別是鑒於目前在象牙海岸境內,人權可能受到侵犯,平民面臨各種危險;
16. 重申願意按照第1946(2010)號決議的規定,對除其他外有下列行為的人採取包括定向制裁在內的措施:威脅和平進程及民族和解,包括試圖破壞選舉進程結果,阻撓聯科行動及其他國際行為體的工作,以及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和國際人道主義法;
17. 決定將安理會對法國部隊的授權期限延長至2011年6月30日,以便它在部署和自身能力範圍內支持聯科行動;
18. 請秘書長最遲於2011年3月31日提交一份關於實地情況的中期報告,包括評估延長第1942(2010)號決議授權臨時部署人員期限的必要性,並最遲於2011年5月31日提交一份關於實地情況和本決議執行情況的全面報告;
19. 請秘書長在定於2011年初舉行的議會選舉後,派一個技術評估團前往象牙海岸,重點考察選舉周期結束後處於變化中的安全局勢和鞏固國家穩定的前景,並請秘書長在上文第18段提及的最後報告中就酌情調整聯科行動結構和兵力,向安理會提出建議;
20.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有 15 票贊成。決議草案獲得一致通過,成為第1962(2010)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