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703號決議》是2006年8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5514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703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703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6年8月18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東帝汶局勢的決議,尤其是2005年4月28日第1599(2005)號、2006年5月12日第1677(2006)號和2006年6月20日第1690(2006)號決議,
注意到秘書長2006年8月8日的報告(S/2006/628)和秘書長2006年7月26日關於伸張正義及和解問題的報告(S/2006/580),
注意到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總理2006年8月4日給秘書長的信(S/2006/620,附屬檔案)和東帝汶共和國總理2006年8月9日給秘書長的信(S/2006/651,附屬檔案),
1.決定將聯合國東帝汶辦事處(聯東辦事處)的任務期限延長至2006年8月25日;
2.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514次會議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