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備用部隊

聯合國備用部隊是指在各會員國內待命以備聯合國使用的部隊。它是為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和參加外國救災活動作準備的,而不是為了聯合國憲章第七條規定的強制行動。其待命期間的費用由本國政府承擔,在聯合國調遣期間的費用按照協定分別負擔。該部隊雖然是為聯合國備用,但聯合國對該部隊的調遣必須先由本國政府同意。

最先採用聯合國備用部隊制度的是加拿大, 自1958年以來,加拿大就已採取措施將國防軍步兵一個由七百多人組成的大隊指定為聯合國備用部隊。1960年,丹麥、芬蘭、挪威和瑞典等北歐國家也開始協商建立聯合國備用部隊。1964年,上述四國將建立聯合國北歐備用部隊之事通知聯合國秘書長。除此之外,荷蘭、奧地利等國也建立了聯合國備用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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