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媒,舊時名稱。舊時男婚女嫁皆由家長包辦,通媒結親,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聘媒
- 活躍時間:舊時
- 對象:適婚男女
- 範圍:婚嫁
舊時名稱。舊時男婚女嫁皆由家長包辦,通媒結親,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些窮苦人家因生活所迫,有的將女兒賣給人家當童養媳,亦有的實行換親,即互易其女為兒媳。婚齡一般男大女小,男的到十五、六歲,甚至十二、三歲即有父母央人求親,更有甚者“指腹為婚”,訂“娃娃親”。也有女方托媒說婆家的,叫“倒提媒”。媒人受託後,往返男女兩家串通撮合,雙方家庭為慎重起見,暗中打聽情況,並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如無相剋和不中意處,即可訂親。也有通過串門子、走親戚等方式相親的。淄川的情況稍有不同,待媒人把親事說定後,須再請一媒成為雙數後,才送柬訂婚。
建國後,男女結婚多為自由戀愛,亦有靠人從中牽線的,叫“介紹人”或“紅娘”,雙方經過了解後商定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