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區現代化工業體系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區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申報編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導向目錄,提出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和意見。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五、負責研究提出全區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參與擬訂全區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全區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區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全區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全區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區食鹽專營管理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區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全區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八、研究提出全區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區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全區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全區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推動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區關於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全區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全區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三、承擔區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轉變政府職能。
1.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獲得感。
2.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
3.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4.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要由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核准;需由市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審核申報;需報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發展改革局會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後,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申報。
2.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區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區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區發展改革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區能源規劃相銜接。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區大數據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大數據局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推進“數字東昌府”、“智慧東昌”建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投資促進、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海關、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區發展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區商務投資促進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配合市應急部門做好成品油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5.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審核申報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進出口;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6.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區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擬訂關於節約用水的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制定有關標準,並積極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相關規範性檔案、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相關規範性檔案、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布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相關規範性檔案、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7.與區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區行政審批局主要負責集中審批,對劃入的審批事項的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事中事後監管,對監管行為承擔監管責任。加強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批管工作的銜接,實現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區行政審批局在審批業務辦結後,將審批事項業務辦理信息傳送至各行業監管部門,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及時查看接收審批業務信息,依法對審批事項進行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局機關信息化等工作。
二、政工股。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做好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研究室。負責匯總編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組織研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和協調信息、宣傳和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
四、財務股。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五、運行監測協調股。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近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落實國家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和省、市、區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措施。
六、產業政策與法規股(掛行政許可股牌子)。負責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建議。牽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工業文化遺產保護。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
七、科技與技術改造股。負責研究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負責推進企業技術創新。
八、化工與原材料產業股(掛區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負責化工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承擔區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國內外原材料產業發展情況並提出建議。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組織推進相關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負責擬訂新材料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推進新材料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推進新材料產業生產套用示範平台和創新項目建設。培植新材料產業骨幹企業,壯大產業規模。推進新材料產業集聚發展,建設軸承及保持架等特色產業基地。負責輕工、紡織服裝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引導輕工、紡織服裝等行業合理布局,促進行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研究分析輕工、紡織服裝等行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裝備產業股。負責全區裝備製造業、汽車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航空航天、軌道交通、高端醫療、工業機器人、高檔工具機、智慧型農機等高端裝備產業發展。研究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智慧型製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套用。依託國家、省、市和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組織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創新與推廣,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和國產化。協調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
十、軍民結合推進股(掛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牌子)。負責監督檢查全區軍品指令性計畫的實施。編制全區國防科技工業軍轉民規劃並組織實施。掌握、分析軍工生產動態。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技術基礎工作。辦理有關軍品外貿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軍工企業布局調整。組織實施全區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標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參與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產、儲存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工業企業抓好本質安全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一、電子信息與工業網際網路股(掛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股牌子)。負責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負責擬訂全區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進全區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研究提出全區工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網路、平台、安全體系建設。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動企業上雲。
十二、綠色發展推進股(掛鹽業股牌子)。負責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統籌推進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食品、醫藥、家電、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電動腳踏車組織安全技術認證。負責完善食鹽定點生產、批發專營制度和專業化監管體制,建立健全食鹽儲備和應急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食鹽生產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食鹽專營工作監督檢查責任。
十三、非公有制經濟服務股。負責落實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全區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建設。總結推廣工業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指導企業改進管理;負責企業規模類型的劃分和各種認證工作。推進全區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負責制定全區企業培訓規劃,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負責推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工作。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制定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和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四、中小企業發展股。負責貫徹國家、省、市和區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網路。組織開展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推進創業創新基地建設。負責組織開展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培育和瞪羚、獨角獸企業培育申報工作。
十五、信訪室。負責及時落實上級領導指示和有關會議檔案精神,協助處理群體性、突發性信訪事項;做好信訪日常接待、登記整理、定期督查和信訪答覆工作;做好信訪系統聯繫、溝通工作,保持信訪渠道暢通;做好信訪材料的蒐集、整理工作。
十六、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十七、離退休幹部股。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