耷姓,單一淵源:源於姬姓,出自春秋時期鄭國上卿公孫僑,屬於以居邑名稱為氏。
基本介紹
- 起源:單一淵源:源於姬姓
- 時期:春秋時期
讀音,姓氏淵源:,
讀音
耷[耷,讀音作dòu(ㄉㄡˋ),不可讀作dā(ㄉㄚ)]
姓氏淵源:
單一淵源:源於姬姓,出自春秋時期鄭國上卿公孫僑,屬於以居邑名稱為氏。
著名的東漢學者應劭在《風俗通義·氏姓》中記載:“耷氏,新鄭人。楊耷邨在縣西二十五里邢山東。”
應劭所指的“縣”就是兩漢時期的古密縣,歷史非常悠久,古為豫州之域,春秋時期分為鄶國和鄭國之地,戰國時期先後屬於韓國和秦國,從鄭國起到秦國滅亡,期間其地稱新密邑,西漢初期始稱密縣、密州。古代的密縣邢山楊耷邨,在今河南省新鄭市西南十七公里處的陘山八千鄉一帶,陘山山頂今仍存有鄭國大夫子產的墓冢。在兩漢時期和晉朝,陘山、具茨山一帶皆屬密縣,至隋、唐兩朝時屬新鄭縣。
耷氏,為春秋晚期鄭國上卿子產的後裔,世居於邢山腳下東北一帶。
子產,就是公孫僑,公元前?~前522年,字子產,今河南新鄭人,著名的鄭國政治家和思想家。
公孫僑是鄭穆公姬蘭之孫,在周簡王姬夷十八年(鄭簡公姬嘉十二年,公元前554年)出任鄭國上卿後,實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他承認私田的合法性,向土地私有者徵收軍賦;之後鑄刑書於鼎,為中國最早的成文法律。公孫僑堅持保留“鄉校”、例行聽取“國人”意見,由於他善於因才任使,採用“寬孟相濟”的治國方略,將鄭國治理得秩序井然。
公孫僑治國特別注意策略,他一方面照顧大貴族的利益,團結依靠多數;一方面對個別貪暴過度的貴族斷然給以懲處,以維護政府威信。他不毀鄉校,允許國人議論政事,並願從中吸取有益建議。而對自認為有利於國家的改革,公孫僑不顧輿論反對,強制推行。對於晉、楚兩霸,公孫僑既遵照傳統禮制謹慎奉事,不給對方尋釁的藉口,又在有條件時大膽抗爭,駁斥其無理苛求。
公孫僑宣稱“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反對迷信鬼神星象,卻又承認貴族橫死能為厲鬼,而要將其子孫立為大夫加以安撫。
公孫僑被孔子稱為“仁人”、“惠人”,是士大夫景仰的人物,但他卻又“鑄刑書”,公布成文法典,執行嚴格統制人民的“猛政”,創立加重剝削的“田洫”、“丘賦”等新制以“救世”,這說明公孫僑是一位務實的政治家。
公孫僑雖然力圖維護傳統的舊制,卻不能不適應形勢的變化而從事必要的改革。他曾指出:“眾怒難犯,專欲難成”,“求逞於人不可,與人同欲盡濟”。就是說,治國必須照顧多數人的願望和要求,一意孤行則不能成功。他又說:“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即遇事應胸有成竹,執行中要堅持既定規劃而不輕易越軌。他還注意搜羅人才,用其所長,並能廣泛聽取建議,擇善而從。
在史籍《左傳》中評價公孫僑:“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道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長期不令而治。”
公孫僑的思想接近於孔子以前的初期儒家思想,具有人本主義的思想,強調人事,但也不否認鬼神。提出“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
在公孫僑執政之初,許多改革措施也曾遭到廣泛斥責,但他不為所動,堅決推行。其後改革成效顯著,人們又普遍歌頌他的政績,甚至擔心後繼乏人。
周景王姬貴二十三年(鄭定公姬寧八年,公元前522年),公孫僑逝世。在史籍《賈氏說林》中記載:“子產死,家無餘財,子不能葬,國人哀亡。丈夫舍玞佩,婦人舍珠玉以賻之,金銀珍寶不可勝計。然其子不受,自負土葬於邢山。”邢山,為公孫僑的父親公子發的故封邑。
傳說,當時有不計其數的國人都將自己的錢財送給公孫僑的兒子公孫國參,以使其能有葬父之資,但公孫國參推辭不受,閉門以謝,人們就乾脆將錢財丟在他家門前之後離去,這種饋贈的錢財,在春秋時期就稱作“耷禮”。邢山耷地,即公孫僑一支守墓後裔所居之地,取其歷史事件為姓氏,稱耷氏,讀音作dòu(ㄉㄡˋ)。因其地遍長楊樹,後稱楊耷邨。
到東漢末期,應劭在漢中平六年(公元189年)出任泰山郡太守時經過邢山,當時他記錄道:“吾往為台郎,嘗以公事使過密縣之邢山。山上有冢,問耕父,雲是鄭大夫祭仲、或雲子產之冢也。遂率從者祭而觀焉,其造冢居山之頂,四望周達連山體南北之正,而邢東北,向新鄭城,意不忘本也。”考古證實,其冢確為子產之冢。
二.郡望:
新 鄭:新鄭地區在上古稱“有熊”,軒轅黃帝在此建都。帝嚳時代,新鄭為祝融氏之國。夏、商時,新鄭屬豫州。西周時期,新鄭為鄶國。周幽王十二年(公元前770年),鄭國將國都從鹹林遷到今新鄭溱洧水間,仍為鄭,歷三百九十五年,稱鄭。周烈王元年(公元前375年),韓哀侯滅鄭國,將國都自陽翟遷於鄭城,在新鄭立都長達一百四十五年。韓國人都鄭後在設鄭縣,治所在外廓城內。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秦國滅韓國,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新鄭(以區別陝西之鄭縣,將韓之鄭縣改為新鄭縣)、苑陵二縣,屬潁川郡。漢承秦制,新鄭縣、苑陵縣屬司隸部河南郡。新朝改苑陵縣為左亭縣,治所苑陵。東漢建安十七年(公元212年),復改左亭縣為苑陵縣,與新鄭縣均屬司隸校尉部河南尹。三國時期,河南屬曹魏政權,新鄭、苑陵屬司州河南尹。晉朝泰始二年(公元226年),設滎陽郡,新鄭併入苑陵縣,治所苑陵,屬司州滎陽郡。東魏天平初年(公元534年),分滎陽郡,設廣武郡,苑陵縣屬北豫州廣武郡。北齊、北周時期苑陵縣改屬滎州。隋朝開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恢復新鄭縣,隋煬帝大業初年(公元605年),廢苑陵縣,併入新鄭縣,治所新鄭,屬豫州滎陽郡。唐朝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分新鄭縣為新鄭、清池二縣,屬管州。唐貞觀元年(公元627年),清池縣併入新鄭縣,治所新鄭,屬河南道鄭州滎陽郡。五代時期新鄭縣屬鄭州。宋朝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廢鄭州,新鄭縣屬開封府。宋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恢復鄭州,新鄭縣改屬鄭州。金國時期,新鄭縣屬南京路鈞州。元朝時期設行中書省,新鄭縣屬河南省汴梁路。明朝初期,新鄭縣屬鈞州,明隆慶五年(公元1571年)改屬河南開封府。清朝初期,新鄭屬鈞州。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鈞州改禹州,新鄭屬河南禹州。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升許州為府,新鄭改屬許州府。清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又屬開封府。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新鄭縣屬豫東道。民國三年(公元1915年),豫東道改名開封道,新鄭縣屬開封道。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廢道,改設行政區,縣署改為縣政府,新鄭縣屬第一行政督察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新鄭縣屬鄭州專區。1955年改屬開封專區,1958年屬鄭州市,1961年屬開封地區行政公署,1983年又改屬鄭州市。1994年5月16日,民政部民行批[1994]79號文批覆: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新鄭縣,設立新鄭市(縣級),以原新鄭縣的行政區劃為新鄭市的行政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