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任木抵項

耶任木抵項是維吾爾語音譯,意為“半農”。解放前,部分維吾爾族封建領主制地區的一種農奴。與撲通抵項 (全農)、拜卡爾抵項 (幫農) 一起構成農奴等級。每戶耶任木抵項從農奴主和加那裡領種半份(約10畝左右) 份地、半份口糧 (約50斤左右),兩戶合領一把砍土曼 (鋤,象徵每兩戶合出一個全勞動力),每10天中到和加的自營地上為和加勞動5天 (實際上不止5天時間),有時也提供其它非生產性質勞役。

其家屬亦常須為和加服雜役。解放後,經過民主改革這一等級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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