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卡爾抵項

拜卡爾抵項是維吾爾語音譯,或譯作“白卡爾抵項”,意為“幫農”。解放前,部分維吾爾族封建領主制地區的一種農奴。與撲通抵項 (全農)、耶任木抵項 (半農) 一起構成農奴等級。幫農依照其勞動的好壞及與和加關係的近疏,領種一份 (約20畝左右)、半份或少於半份的份地,一般是為和加從事畜牧業、手工業勞動,以及為和加餵鷹、打獵、跑腿等勞動,服役天數及領用口糧數量均視領得份地多寡而定。

對和加有一定人身依附關係,未經許可不能隨意離開莊園;和加可隨時將其驅逐出莊園。解放後,經過社會民主改革,廢除了這一等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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