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咽喉創傷

概述,病因,症狀,治療,

概述

耳鼻咽喉創傷平時戰時均可見到,對越自衛反擊戰中不完全統計耳鼻咽喉傷員占入院總務員的5.7%。耳鼻突出於頭面部容易受外傷。戰時火器的爆震壓力波對聽器的損傷尤為嚴重。咽喉位置較深其前上有下頜骨,前下有胸部,後有頸椎保護故受傷機會較少。戰傷中,耳部傷口占72.6%鼻部傷占21.0% ;咽喉傷占6.4%

病因

平時創傷多由於撞擊、跌碰、擠壓、切割等引起,有挫傷裂傷切傷戰時,多由於彈片槍彈傷所致,其他有爆震傷燒傷化學傷及原子傷等。耳鼻咽喉互相貫通,且與顱腦眼口腔頸椎等鄰近創傷時多為合併傷平時合併傷為35%,戰時合併傷高達62.5%,以頜面部及眼部合併傷為多見

症狀

(一)創傷多為合併傷無論閉合性或開放性損傷骨組織,易發生骨折或碎骨片。
(二)早期症狀常為直接影響如出血呼吸吞咽及發聲困難聽力及平衡障礙以及合併傷等症狀。  
(三)中期症狀主要為繼發感染或併發症的結果,如繼發性出血局部感染肺部及顱內感染等。  
(四)晚期症狀多為外傷後遺症如瘢痕狹窄致發生呼吸及吞咽功能障礙或神經功能障礙並影響面容。  
(五)開放性損傷,特別是彈片傷常有異物存留。

治療

耳鼻咽喉創傷處理原則一般同外科根據耳鼻咽喉創特點及傷員具體情況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防治窒息
(二)出血和抗休克:鼻腔出血可用凡士林紗條填壓其他傷口可行包紮或向傷道內填壓或縫合和結紮血管止血頸部傷口不能用環形包紮因為有可能壓迫靜脈回流加重局部水腫引起呼吸困難或直接壓迫氣管發生呼吸困難導致不良後果如損傷在一側可於健側用夾板或把健側上肢上舉貼於頭部作為支架行單側加壓包紮疑有頸部大血管損傷者應立即結紮或行血管縫合修補以防發生意外出血較多者應予輸血輸液防治休克
(三)解決吞咽困難:吞咽困難者可進行鼻飼飲食或輸液
(四)清創和抗感染:
(五)異物處理:耳鼻咽喉異物原則上均應摘除但由於異物存留的部位大小摘除難易對功能的影響及後果等應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1.異物明顯容易摘除者在清創時予以摘除
2.異物靠近或損傷大血管或重要神經出血不止者應認真做好異物定位結紮損傷血管取出異物
3.異物造成功能障礙或處於骨折線上影響骨折癒合或發生感染者應取出
4.小金屬異物嵌頓於深處不影響功能無明顯症狀又無感染者可不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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