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陽市民政局

耒陽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股、人事宣教股、優撫股、退役士兵安置辦公室、救災救濟股、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股、社會事務股8個職能股室。下轄民間組織管理局、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局、老齡委員會辦公室、慈善總會辦公室四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及革命老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烈士陵園管理處、社會福利中心(含社會福利院、光榮院)、社會救助管理站、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民政福利管理站)、地名委員會辦公室、婚姻服務中心、殯儀事業管理處9個股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耒陽市民政局
  • 成立時間:1968年
  • 職責1:制訂全市民政事業計畫
  • 職責2: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
  • 下屬部門1:辦公室
  • 下屬部門2:財務股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工作職責

耒陽民政耒陽民政
1、制訂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民政工作的管理辦法和行政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全市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和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登記和年檢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審核上報追烈材料,負責優撫對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5、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義務兵、轉業和退伍士官、復員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與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軍政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培訓。
6、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統計和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負責慈善募捐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
7、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和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財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區社會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8、指導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
9、擬定本市行政區劃規劃,負責全市村(居)委會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的勘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10、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福利企業的認定、審批工作,指導社會福利企業工作;制訂全市福利設施的標準,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群體利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11、研究擬定福利彩票的發行計畫、發放額度的報批工作,組織發放福利彩票;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12、貫徹實施國家殯葬改革法律、法規,依法管理殯葬行業。
13、承辦市內無著落棄嬰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14、指導全市老區經濟開發工作,審核、申報老區經濟開發項目;負責老區開發資金的管理使用;承辦市老區經濟開發促進會的日常工作。
15、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的保障資金;負責社會救濟工作;負責五保供養管理工作。
16、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1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耒陽市民政局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聯繫電話、職能: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督查督辦保密、信訪、接待和機關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
2、人宣股
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幹部考察、調配、任免、獎懲及幹部職工的工資管理。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民政系統先進單位評比表彰活動;負責全局新聞宣傳工作。
3、財務股
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制訂民政事業費管理細則,負責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和監督;管理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編制民政事業統計報表,制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局機關財務工作。
4、優撫股
組織、實施國家優撫法律、法規及政策;主管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復員退伍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參核退役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和烈軍屬的撫恤、補助工作;負責國家行政機關的公務員、行政編制的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對象的傷殘評定工作;申報追烈及褒揚革命烈士;管理撫恤事業經費;指導光榮院、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雙擁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開展擁軍優屬和創建雙擁模範城活動;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日常工作。
5、救災救濟股
貫徹實施救災救濟工作法規、規章及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核查、統計並發布災情,慰問災民;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負責災民生活救助,指導全市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6、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股
貫徹實施《村委會組織法》和《居委會組織法》,擬定基層政權、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的建設規章、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鄉(鎮)、街道村(居)務公開和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村(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推動社區建設。
7、社會事務股
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擬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全市殯葬改革管理工作和全市經營性的公墓建設的規劃、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墓建設;貫徹、實施收養法律、法規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承辦全市兒童領養和涉外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救助管理站和市社會福利院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8、退役士兵安置辦公室
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國家有關復退軍人安置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管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經費;負責入伍士兵優待安置證的發放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培訓。
9、老齡辦
負責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動開發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推動落實老年人各項優惠待遇。承辦老人日常工作。
10、老區辦
負責老區扶貧項目的申報、立項、監管,推動發展老區經濟,改善老區生活環境,提高老區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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