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龍票,清末民初新疆貨幣之一。民國後又稱“老票”、“喀票”。光緒三十四年(1908),新疆官錢總局建立後,在上海印製大型老龍票100萬兩,面額為紅錢四百文(合紋銀1兩,主幣)。民國元年(1912),又印製、發行同樣面額的小型老龍票267200兩。初流通於新疆全省,民國後主要流通於西南部喀什道(喀什、和田兩區)。大型老龍票信用極好,甚至票銀高於現銀,對穩定新疆經濟起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