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幼廢疾不拷訊

老幼廢疾不拷訊是刑律名。即對老人、孩子禁止以拷訊取供。

《大清律例? 刑律? 斷獄篇》: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之人,如有犯罪,官司不合拷訊,皆據眾證定罪。違者,以故失入人罪論。故入,抵全罪;失入減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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