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一種特別審判制度,即犯人推翻原來口供時重新審判。翻異就是犯人推翻了原口供。別推是換人重新審理,又叫“別勘”、“移推”和“別鞠”。涉及的對象包括死刑犯、犯罪的官員,有的死刑犯是在被押赴刑場處決前推翻口供的,也要更換司法官重新審理,有的甚至送相鄰的其他路的法務部門審理,以示公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翻異別推制
- 外文名:Don't push over different
- 時期:宋朝
- 性質:特別審判制度
宋朝的一種特別審判制度,即犯人推翻原來口供時重新審判。翻異就是犯人推翻了原口供。別推是換人重新審理,又叫“別勘”、“移推”和“別鞠”。涉及的對象包括死刑犯、犯罪的官員,有的死刑犯是在被押赴刑場處決前推翻口供的,也要更換司法官重新審理,有的甚至送相鄰的其他路的法務部門審理,以示公正。
但宋朝法律也對推翻口供有限制,一般不能超過三次,如果犯人為求脫罪,隨意推翻口供叫冤,在別推時,會加重處罰。
宋朝對於官吏和百姓在刑罰方面強調謹慎、寬容,特別是對官吏的照顧尤為突出。